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浙江景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開七屆董事會二十一次會議及七屆監事會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平湖弘欣熱電有限公司續簽互保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與平湖弘欣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欣熱電公司”)續簽總額度不超過30,000萬元人民幣,擔保有效期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上述事項已經2023年5月19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關于與平湖弘欣熱電有限公司續簽互保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23)。
二、擔保進展情況
2023年7月10日,弘欣熱電公司與浙江平湖工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銀村鎮銀行”)簽訂了編號為“20230166”的《企業借款合同》,弘欣熱電公司向工銀村鎮銀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整,借款期限為12個月,公司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公司與工銀村鎮銀行簽訂了編號為“23ZB0086”的《保證合同》,約定公司就工銀村鎮銀行與弘欣熱電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簽訂的主合同(名稱:企業借款合同;編號:20230166)而享有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次擔保為前述合同項下發生的擔保。
三、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情況
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擔保總額為29,440.00萬元(不含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累計擔保余額為52,879.64萬元,控股子公司對公司的累計擔保余額為0萬元,上述擔保數額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12.31)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比例分別為5.32%、9.56%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四、備查文件
1、編號為“20230166”的《企業借款合同》;
2、編號為“23ZB0086”的《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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