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07證券簡稱:光峰科技公示序號:2023-022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紅送轉:是
●每一股比例
每一股紅股0.054元(價稅合計)
●有關日期
一、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深圳市光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2023年5月19日舉行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配原則
1.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成都光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以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其《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回購的股權不具有股東會投票權、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總股本、認購新股和配資等支配權。
3.多元化分紅送轉計劃方案:
(1)此次多元化分紅方案
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各自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十九次大會、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八次大會及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實際利潤分配方案詳細如下:
企業擬將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4元(價稅合計),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企業總市值為457,107,538股,扣減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中股權數900,000股,為此測算總計擬派發現金紅利24,635,207.05元(價稅合計),年度沒有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派股。
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里的股權將不會參加公司本次股東分紅。
(2)此次多元化分紅測算根據
結合公司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根據下列公式換算除權除息新房開盤指導價:
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紅股)÷(1+流通股變動比例)
因為公司本次年底分紅為多元化年底分紅,以上紅股就是指具體分配依據總市值攤低調整計算出來的每一股紅股。結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申請的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僅開展股票分紅,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和派股。因而,企業流通股本不容易產生變化,流通股變動比例為0。
每一股紅股=(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具體分配的每一股紅股)÷總市值=456,207,538×0.054÷457,107,538≈0.05389元
即企業除權除息參考價=前收盤價-0.05389元/股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除自主派發目標外,企業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自己派發目標
GREENFUTUREHOLDINGSLIMITED、SAIFIVHongKong(ChinaInvestments)Limited、BLACKPINEInvestmentCorp.Limited持有股份的紅股由企業自主派發。
3.繳稅表明
(1)針對持有公司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相關規定,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獲得公司股票之日至出讓交收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擁有時長)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54元;持倉1年之內(含1年)的,我們公司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54元,等它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以其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我們公司,我們公司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
實際實際稅率為:股東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公司股東,企業將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統一代收代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486元。如此類公司股東獲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的稅收政策,可以按照要求在獲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3)針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根據“港股通”擁有本企業股票股東,其股權收益會由企業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繳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實行,企業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486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按相關規定自主申請辦理。
(4)對于一般投資者和公司股東,企業將不會代收代繳所得稅,其紅股企業所得稅對其自行申報交納,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工資每一股rmb0.054元。
五、相關資詢方法
有關此次權益分派如有任何疑問,請按下列聯系電話進行了解:
聯絡單位: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方式:0755-32950536
電子郵件:ir@appotronics.cn
特此公告。
成都光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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