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108證券簡稱:財通證券公示序號:2023-030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紅股0.1元
●有關日期
●多元化分紅送轉:否
一、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配原則
1.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以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4,643,738,414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1元(價稅合計),總共派發現金紅利464,373,841.40元。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浙江金融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會計開發設計有限公司、回音必投資有限公司、浙江省春輝投資有限公司
3.繳稅表明
(1)針對擁有本股票的法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
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務〔2015〕101號)、《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相關規定,本人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企業股票,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派發現金紅利每一股rmb0.1元;對個人持股1年之內(含1年)的,企業暫時不繳納個稅,具體派發現金紅利每一股rmb0.1元,待個人轉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從企業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實際實際稅率為:股東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
(2)針對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結合公司國稅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取得我國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業所得稅管理有關問題的
通知》(國稅發[2010]183號)等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統一代收代繳所得稅,繳稅后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0.09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獲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3)針對香港市場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財政部、國稅總局、中國證監會《關
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的相關規定,對香港市場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項目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香港結算)不具有向中國結算給予投資人的真實身份及持倉方式等清單數據庫的標準以前,暫時不實行按持倉時長推行差異化繳稅現行政策,由上市企業依照10%稅率代繳企業所得稅,并向稅務機關申辦繳納申請。對香港市場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企業統一按股息紅利所得的100%記入應納稅額,依10%稅率代繳企業所得稅,繳稅后具體發放每一股紅股0.09元。針對中國香港投資人中屬其它國家稅收居民并且其該國和中國簽署的稅收協定要求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率小于10%的,公司或者個人可以自己或由代扣代繳個稅人,向領導稅務機關明確提出享有稅收協定待遇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后,應按照已繳稅款和依據稅收協定稅額計算公式的應納稅額的差值給予出口退稅。
(4)對于一般投資者,企業將不會代收代繳所得稅,由經營者按稅收法律法規自主確定是否需在本地繳納稅款,具體每一股發放rmb現錢0.1元。
五、有關價格與占比調節狀況
此次權益分派后,依據《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協議條款要求,企業可轉換債券(證券簡稱:財通可轉債;債卷編碼:113043)的轉股價格由
原先人民幣11.49元/股調整至11.39元/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將在2023年6月19日(除
權除權除息日)起效。實際調節信息內容詳細與本公告同日公布的《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利潤
分配調整“財通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31)。
六、相關資詢方法
此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按照下述聯系電話資詢:
聯絡單位: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方式:0571-87821312
特此公告。
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01108證券簡稱:財通證券公示序號:2023-031
債卷編碼:113043債卷通稱:財通可轉債
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股東分紅調節“財通可轉債”
轉股價格的通知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核心內容提醒:
調節前轉股價格:11.49元/股
調整轉股價格:11.39元/股
財通可轉債此次轉股價格調節執行日期:2023年6月19日
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0年12月10日發行了3,800萬多張可轉換公司債券(證券簡稱“財通可轉債”,債卷編碼“113043”)。“財通可轉債”存續期限6年,起始時間為2020年12月10日起止2026年12月9日,股權轉讓的起始時間為2021年6月16日起止2026年12月9日,現階段轉股價格金額為11.49元/股。
一、轉股價格調節根據
2023年5月18日,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根據《關于審議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企業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所示:企業2022本年度股東分紅選用股票分紅方法,以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總市值4,643,731,975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價稅合計),共派發現金紅利464,373,197.50元。依據上述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擬分配股利總金額占2022年合并財務報表歸屬于母公司使用者純利潤的30.61%。如執行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企業總市值產生變化,企業將維持每一股分派額度不會改變。
結合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通稱“《募集說明書》”)協議條款,在“財通可轉債”發售以后,當企業發生配送股利時,企業將按下列公式計算調節轉股價格:
配送股利:P1=P0-D
在其中:P0為更改前轉股價,D為每一股配送股利,P1為調整轉股價。
公司本次權益分派后將按照《募集說明書》以上有關規定對可轉債轉股價錢作出調整。
二、轉股價格調節結論
企業可轉債轉股價此次調節前應11.49元/股,依據上述轉股價格調節公式計算,此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為11.39元/股。
企業可轉換債券此次轉股價格調節執行日期是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12日,“財通可轉債”中止股權轉讓,自2023年6月19日起,“財通可轉債”轉股價格由11.49元/股調整至11.39元/股,并交于日修復股權轉讓。
特此公告。
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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