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612 證券簡稱:索通發展 公告編號:2023-056
索通發展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6月提供擔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擔保人名稱:佛山鑫源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鑫源”)、內蒙古鑫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新源”)、臨沂索通國際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沂工貿”),均為索通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全資子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及其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本公司為佛山鑫源、內蒙古鑫源、臨沂工貿提供的擔保金額分別為5萬元、5萬元、15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分別為5000.00萬元(含此次)、人民幣490.00萬元(含本次)、人民幣13070.00萬元(含本次)。
● 本擔保是否有反擔保:沒有。
● 逾期對外擔保累計數量:無。
● 特別風險提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批準的擔保金額與擔保實際余額之和為1.912,370.21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50.96%;擔保實際余額為652、430.21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19.73%。
一、擔保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為子公司的授信業務提供了以下擔保: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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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2023年新增對外擔保額度及相關授權的議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將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內,根據各銀行的授信要求,為銀行綜合授信額度內的融資提供相應的擔保。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具體內容見2023年4月2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索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新增擔保額度預計及相關授權的公告》(公告號:2023-034)。
本擔保屬于2022年股東大會授權范圍,有效期內無需再次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實際為佛山鑫源提供的擔保余額為5萬元(含此次),未使用的擔保額度為3.5萬元,佛山鑫源其他股東未提供擔保;內蒙古鑫源提供的擔保余額為4.9萬元(含此次),未使用的擔保額度為1.52萬元。內蒙古鑫源其他股東未提供擔保;臨沂工貿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3.1萬元(含此次),未使用的擔保額度為9.5萬元。
公司對外擔保是公司為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和子公司之間的擔保。由于擔保頻率較高,金融機構大多以合同提交審批時間為簽訂時間。同時,為了方便投資者了解公司階段的對外擔保情況,公司每月總結并披露實際擔保情況。
二是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一)佛山鑫源電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佛山鑫源電子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南海西樵科技產業園
3.法定代表人:薛瑞:
4.經營范圍:
生產銷售:電容器、鋰電池、石墨負極材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5.主要財務數據一年又一期: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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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為佛山欣源合并報表財務數據。
6.佛山欣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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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內蒙古鑫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內蒙古鑫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察哈爾右翼后旗白鎮建材化工園區原華成公司工廠
3.法定代表人:薛永:
4.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碳材料、石墨、石墨烯的生產、銷售、研發;碳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技術咨詢及技術成果轉讓;鋰離子電池(組)研發、銷售;工業投資。
5.主要財務數據一年又一期: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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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內蒙古鑫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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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臨沂索通國際工貿有限公司
1.擔保人名稱:臨沂索通國際工貿有限公司
2.住所:山東省德州市臨沂縣恒源街道辦事處513國道與富民路交界處向西500米
3.法定代表人:郎小紅:
4.經營范圍:陽極、殘極、石油焦、煅燒焦、冶金焦、天然氣[富含甲烷](僅用于工業原料)、煤焦瀝青銷售;各種商品和技術(國家限制經營或禁止的除外)的自營和代理;建筑裝飾材料、五金交電、化工產品(易燃易爆危險化工產品除外)、銷售金屬材料、機電產品、工礦產品、文化體育用品、針紡織品、皮革制品、服裝鞋帽;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和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5.主要財務數據一年又一期: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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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臨沂工貿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擔保合同
擔保金額:人民幣5000萬元。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期:自獨立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保證范圍:主債權本金5000萬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匯率損失(匯率變更造成的相關損失)、評估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主債權的合理費用和所有其他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二)呼和浩特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擔保合同
保證金額:5000萬元人民幣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即債務人按照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每個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擔保期分別計算。
保證范圍: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延期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延期履行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轉讓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
(三)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臨沂分行《綜合信用最高擔保合同》
保證金額:人民幣15000萬元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貸款,擔保期分別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筆貸款到期后三年;擔保期分別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債權人支付約定金額后三年;信用證分別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債權人支付后三年;銀行承兌匯票,保證期按單銀行承兌匯票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單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項下的其他單項債務,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被擔保主債權的本金,以及基于擔保主債權本金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延遲履行金(延遲履行利息)、擔保財產保管費、查詢費、公證費、保險費、存款費、債權擔保費(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轉讓費等)。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全資子公司佛山鑫源、內蒙古鑫源、臨沂工貿均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本公司為上述公司提供擔保,以滿足其生產經營需要,確保其業務的可持續穩定發展;本擔保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被擔保對象具有償付能力,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對上述公司的經營管理、財務等方面有控制權,擔保風險在公司可控范圍內。上述公司其他股東未同比例提供擔保。
五、董事會意見
本擔保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認為:公司擔保金額預計及相關授權綜合考慮公司及其子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符合公司實際經營和整體發展戰略,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可持續經營能力,擔保人為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的外部擔保是公司與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擔保,有利于便利后續經營,提高決策效率,保證資本需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六、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擔保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金額與實際擔保余額之和)為1000元,912、370.21萬元,占公司2022年審計凈資產的350.96%,實際擔保余額為652、430.21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19.73%;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1,912,370.21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50.96%,實際擔保余額為652,430.21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19.73%;公司不擔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
到目前為止,公司還沒有逾期的外部擔保。
特此公告。
索通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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