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78 證券簡稱:深圳新星 公告編號:2023-043
債券代碼:113600 債券簡稱:新星轉債
深圳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屆會議
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6月14日,深圳市新興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深圳市光明區高新技術園區匯業路6號新興公司紅樓會議室舉行。會議通知和補充通知將于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13日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所有董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陳學敏先生主持,董事9人,實際董事9人。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為了避免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董事會同意公司繼續開展原材料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內任何時間占用的保證金余額(包括上述投資收益的相關再投資金額)不得超過2000萬元(含),有效期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上述金額可在有效期內回收滾動。
公司編制的《關于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作為議案附件,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具體內容見《中國證券報》同日刊登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述《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公告號:2023-044)。
公司獨立董事同意發表獨立意見,詳見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表的獨立意見(http://www.sse.com.cn)《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投票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的》〈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為規范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實現穩步發展、《證券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董事會同意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交易及相關交易(2023年1月修訂)》、《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詳見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刊登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2023年6月)。
投票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3、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關于修改“新星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的建議》
為了支持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維護投資者的權益,董事會建議修改“新星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價格,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修訂后的轉讓價格不得低于股東大會前20個交易日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價格。股東大會召開審議議案時,上述任何指標高于調整前“新星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價格(23.85元/股)的,不需要調整“新星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價格。同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確定修訂后的股份轉讓價格、生效日期等必要事項,并全權辦理相關手續。
具體內容見《中國證券報》同日刊登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述《關于董事會提議向下修正“新星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號:2023-045)。
本議案仍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投票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4、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30日14日: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在深圳市光明區高新產業園區匯業路6號新星公司紅樓會議室召開,具體內容見《中國證券報》同日刊登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關于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號:2023-046)。
投票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證券代碼:603978 證券簡稱:深圳新星 公告編號:2023-044
轉債代碼:113600 轉債簡稱:新星轉債
深圳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種、交易工具、交易場所和交易金額:鋁錠是深圳新興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價格波動將對產品成本產生一定的影響。為避免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公司計劃繼續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內任何時間占用的保證金余額不得超過2000萬元(含),上述限額可在有效期內回收滾動。
● 審議程序: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和《關于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特殊風險提示:公司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以合法、謹慎、安全、有效為原則,不以套利、投機為目的,但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經營風險、技術風險、信用風險、政策風險等,可能造成公司交易損失。
一、交易情況概述
(一)繼續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和必要性
鋁錠是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生產經營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價格波動會對產品成本產生一定的影響。鑒于前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限于2023年6月14日到期,為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公司計劃繼續開展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引起的產品成本波動,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實現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業務的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交易金額
根據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將根據訂單或庫存的數量和相關合同的執行情況,確定期貨套期保值的數量和規模。授權期內任何時點占用的保證金余額(包括上述投資收益的相關再投資金額)不得超過2000萬元(含),上述金額可在有效期內回收滾動。
(三)資金來源
公司從事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募集資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的鋁期貨合約套期保值。交易類型主要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五 第四十七條號一交易與關聯交易(一)至(四)項。
(五)投資期限
原材料鋁錠套期保值業務的有效期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單筆交易的期限超過授權期限的,授權期限自動延長至單筆交易終止。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和《關于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風險分析
1、市場風險:期貨市場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同時,套期保值需要對價格走勢做出一定的預測。一旦價格預測方向錯誤,可能會給公司造成損失。
2、流動性風險:如果合同活動較低,則存在套期保值頭寸無法交易或以適當價格交易的風險,導致實際交易結果與方案設計偏差較大,造成交易損失。
3、操作風險:套期保值專業性強,復雜性高。由于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或操作失誤,或期貨交易市場價格波動不及時補充保證金,可能存在被迫平倉造成損失的風險。
4、技術風險:交易系統可能存在技術故障、系統崩潰、網絡故障等問題,導致無法獲得市場或下訂單的風險。
5、信用風險: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時,客戶可能會違反合同的相關協議,取消產品訂單,給公司造成損失。
6、政策風險:如果期貨市場的相關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可能會導致市場波動或無法交易,從而帶來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市場風險控制措施:公司將套期保值業務與生產經營相匹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客戶訂單周期作為期貨經營期,降低期貨價格波動的風險。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僅限于國內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貨品種,與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相同。
2、資本風險控制措施:公司嚴格控制期貨套期保值資金規模,合理規劃和使用保證金,按照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發布經營指令,經規定批準后方可經營。公司將合理使用自有資金用于套期保值業務,不直接或間接使用募集資金進行套期保值。
3、經營風險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明確了授權范圍、審批程序、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套期保值業務,監督套期保值工作的發展;加強相關業務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4、技術風險控制措施: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信和信息服務設施系統,確保交易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交易工作的正常發展。發生錯誤訂單時,應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減少損失。
5、信用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客戶信用管理體系,在交易前對交易對手進行信用審查,確定交易對手能夠履行相關合同。
6、政策風險控制措施:加強對國家及相關管理機構相關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時合理調整期貨套期保值思路和方案。
四、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對公司的影響
(一)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分離的原則,建立嚴格的期貨套期審批和執行程序,繼續與公司生產經營相匹配,有利于避免原材料價格波動造成產品成本波動的風險,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對生產經營的影響。公司利用自有資金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擬投資的保證金規模與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實際需求相匹配,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的發展。
(二)會計政策會計原則
公司將嚴格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一套期保值》、《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清單》等相關政策規定,對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利用自有資金開展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原材料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有效降低和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相關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編制了可行的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性分析報告顯示,業務發展是可行的,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制定了《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業務流程,防范風險。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證券代碼:603978 證券簡稱:深圳新星 公告編號:2023-045
轉債代碼:113600 轉債簡稱:新星轉債
深圳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議修改“新星可轉換債券”
公告轉股價格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起,公司股票已滿足連續30個交易日至少15個交易日收盤價的85%(即20.27元/股),已觸發“新星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 在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后,董事會提議修改“新星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
● 此次向下修正轉股價格仍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1.可轉債公司債券的基本情況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2020〕2020年8月13日,深圳市新興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開發行了595.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100元,總額59.500萬元。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債券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0〕301號文件同意,公司595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債券簡稱“新星可轉換債券”,債券代碼為“113600”。自2021年2月19日起,“新星可轉換債券”可轉換為公司股份,轉換的初始價格為23.85元/股。
二、本次向下修正可轉債轉股價格的具體內容
(一)修正轉股價格條款
根據《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新星可轉換債券”股價下跌修正條款如下: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股價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當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內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當期股價的85%。
上述計劃只有在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實施。股東大會表決時,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股東應當避免。修訂后的股份轉讓價格不得低于股東大會前20個交易日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價格。
如果在上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股票轉換價格調整,股票轉換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股票轉換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股票轉換價格調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股票轉換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二)轉股價格修正條款觸發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起,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85%(即20.27元/股),已觸發“新星轉債”轉股價格修正條款。
為支持公司長期穩定發展,優化公司資本結構,維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董事會“新星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的建議》。公司董事會提議修改“新星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修訂后的轉讓價格不得低于股東大會前20個交易日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價格。股東大會召開審議議案時,上述任何指標高于調整前“新星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價格(23.85元/股)的,不需要調整“新星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價格。
同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確定修訂后的股份轉讓價格、生效日期等必要事項,并全權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證券代碼:603978 證券簡稱:深圳新星 公告編號:2023-046
債券代碼:113600 債券簡稱:新星轉債
深圳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臨時召開
通知股東大會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3年6月30日,股東大會召開日期
● 股東大會采用的網上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3)投票方式:股東大會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
(4)現場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日期:2023年6月30日 14 點30 分
召開地點:深圳市光明區高新技術園區匯業路6號新星公司紅樓會議室
(五)網上投票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上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系統
自2023年6月30日起,網上投票的起止時間: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當天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東大會當天9日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投票:15-15:00。
(6)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的融資融券、轉讓融資、約定回購業務賬戶和投票程序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一號涉及融資融券、融資業務、約定回購業務相關賬戶、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的投票 一 執行規范操作等有關規定。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和投票股東的類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時間和媒體披露的時間
提案1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2、特別決議:1
3、對于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1
應避免表決的相關股東名稱:根據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持有“新星可轉換債券”的股東應避免表決。
5、參與優先股股東表決的議案:無表決議案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1)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在線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可以登錄交易系統投票平臺(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或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投資者首次登錄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時,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請參閱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的具體操作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表決權的總數是其名下所有股東賬戶持有的同類普通股和同品種優先股的總數。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網上投票系統參加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何股東賬戶參加。投票結束后,同一類別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種的優先股被視為股東賬戶下的所有股東分別投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表決的,其所有股東賬戶下的同類普通股和同一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以各類股和品種股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3)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只有在對所有議案進行表決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會議的對象
(1)股權登記日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詳見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書面形式出席會議和表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式
(一)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和委托書原件(見附件1)、辦理自然人股東身份證、股東賬戶卡。
2、股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有效證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法定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和法定股東出具的委托書(見附件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辦理法人股東賬戶卡。
3、2023年6月29日16日,股東或代理人以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30前送達公司證券部,不接受電話登記。
(二)登記時間:2023年6月29日上午8日:30-11:30,下午13:30-16:30。
(3)注冊地點:深圳市光明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匯業路6號新興公司證券部。
六、其他事項
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5-29891365
傳真號碼:0755-29891364
聯 系 人:周 志
電子郵箱:ir@stalloys.com
聯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區高新技術園區匯業路6號新星公司證券部
郵政編碼:518106
會議費用:與會股東自行承擔食宿和交通費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貴公司2023年6月30日召開的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單位(或本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有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號:
■
客戶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客戶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選擇“反對”或“棄權”意向中的一個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出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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