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08 滄州明珠是證券的簡稱 公告編號:2023-047
滄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1%,回購股份實施及股份變動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滄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集中競價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回購價格不超過6.50元/股(含),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公司股份計劃之日起6個月內,實施期限為000萬元(含),不超過1.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6.50元/股(含)。具體內容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巨潮信息網》2023年6月1日及2023年6月7日。(www.cninfo.com.cn)《公告》(公告2023-039號)和《公司回購報告書》(公告2023-042號)以集中競價形式回購公司股份。
1.回購公司股份的實施進展情況
(一)2023年6月8日,公司首次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集中競價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14、237、8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512%。最高交易價格為4.60元/股,最低交易價格為4.39元/股,總支付金額為64、370、327.42元(不含交易費用)。具體內容見《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2023年6月9日披露。(www.cninfo.com.cn)《滄州明珠首次回購公司股份公告》(公告2023-045號)。
(二)股份回購比例達到1%的情況
根據《回購指南》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披露,包括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格和最低價格、已支付的總金額等。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現公告如下:
2023年6月9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集中競價回購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0.5896%。當日最高交易價格為4.66元/股,最低交易價格為4.58元/股,總支付金額為45.616、123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既定回購方案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回購公司股份240995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408%,回購股份已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回購期間(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9日)最高成交價為4.6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39元/股,總支付金額為109、986、450.42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股份回購結果及股份變動情況
(一)股份回購完成情況
根據《回購指南》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回購期屆滿或者股份回購已完成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停止回購,披露回購結果和股份變更。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間隔為240995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408%,最高成交價為4.6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39元/股,總成交額為109、986、450.42元(不含交易費用)。到目前為止,公司實際回購資金總額已超過回購計劃中回購資金總額的9.50萬元下限,且不超過回購資金總額的1.1萬元上限。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計劃中規定的價格上限6.50/股。公司回購股份的計劃已經實施。
(二)本次回購實施情況與回購方案無差異的說明
在回購過程中,公司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購公司股份。實際回購時間間隔、回購股份數量、回購價格和使用資金總額與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批準的回購計劃無差異。股份回購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每股回購價格不超過回購計劃中規定的價格上限,實際回購資金總額超過回購計劃中回購資金總額下限,不超過回購資金總額上限。回購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購計劃。
(3)本回購計劃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回購反映了公司對未來發展的堅定信心,有利于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的信心,促進公司的高質量發展。回購為公司進一步完善長期激勵機制和未來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7、012、427、687.47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5、122、681、941.52元,流動資產3、132、996、617.57元(經審計)。本次回購使用的資金總額為109、986、450.42(不含交易費用),分別占公司總資產、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和流動資產的1.57%、2.15%、3.51%。本回購計劃的實施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經營、研發、債務履行能力等方面產生重大影響。股份回購完成后,不會改變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改變公司上市公司的地位,股權分配仍符合上市條件。
(四)回購期間相關主體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經公司內部自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天,不得買賣公司股份,也不得與他人單獨或聯合進行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
三、預測股份變動情況
公司股份回購實施后,回購股份數量為24099560股。根據公司目前的總股本計算,假設上述回購股份均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并鎖定,預計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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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說明
按照《回購指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數量、價格和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期限。
1、公司未在以下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延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前十個交易日起;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測、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三)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起或者決策過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當日的交易漲幅;
(2)股份回購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和股價無漲跌限制的交易日內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前五個交易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為125、999、331股。回購期間,公司每五個交易日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的最大值為24099560股,不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前五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的25%。
5.回購股份的后續安排
公司回購的股份存放在公司回購的專用賬戶中,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換為股本、配股、質押等權利。本次回購計劃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的后續實施。公司未在披露回購結果和股份變更公告后三年內使用回購股份的,未使用的回購股份將依法取消。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滄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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