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重慶溯聯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溯聯股份”)、根據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行人”或“公司”、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2023〕10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110號(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國證券協會發行〔2023〕19號)(以下簡稱“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南,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中國銀行國際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證券)、“保薦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保薦人(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適用于中國證監會2023年2月17日發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8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2023〕100號)、《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110號),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證券業協會)〔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國證券協會發行〔2023〕19號),請關注相關規定的變化。
本次發行價格53.27元/2022年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股票對應的發行人凈利潤稀釋后市盈率為35.2023年6月7日,31倍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T-4日)發布的“汽車制造業”(C36)上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24).56倍,超出幅度為43.77%;2022年扣除后平均靜態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3022年.超出幅度為29倍16倍.57%;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請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認購及支付、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重慶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推廣公告”)消除規則,消除不符合投資者報價要求,認購價格高于62.10元/股(不含62.10元/除去所有配售對象,上述流程共淘汰90個配售對象,相應淘汰的擬認購總額為46490萬股,約占投資者報價后擬認購總額4601450萬股的150萬股.0103%。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和線上認購。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和線上認購。具體排除請參見“附表:初步詢價報價”中標注為“高價排除”的部分。
2、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綜合考慮發行人的基本面、市場狀況、同行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資金的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53.27元/股票,線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查詢。
2023年6月13日,投資者請按此價格(T日)網上和線下認購,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00。
3、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的發行價格為53.27元/股,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
本次發行不安排對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資產管理計劃等外部投資者進行戰略分配。根據發行價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不需要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分配。最終,本次發行不安排對參與戰略分配的投資者進行定向分配。初始戰略分配股數與最終戰略分配股數的差額為125.05萬股回撥線下發行。
本次發行最終采用線下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和線上非限售持有深圳市場A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與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相結合。
4、限售期安排:網上發行的股票自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之日起,無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其股份數量為10%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無限期出售;10%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5、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6、網上網下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6月13日根據網上認購情況(T日)決定是否進一步啟動回撥機制,調整線下和線上發行規模。回撥機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來確定。
7、2023年6月15日,線下投資者應根據《重慶溯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認購資金應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達,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獲得的所有新股均無效。如果上述情況發生在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配售對象當日獲得的所有新股均無效。不同配售對象共享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不足的,共享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無效。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支付。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國銀行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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