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90 證券簡稱:萬安科技 公告編號:2023-053
浙江萬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配方案
1、浙江萬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公司”) 2022年年度股權分配計劃已獲2022年5月11日召開的2022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已于2023年5月12日在《證券時報》上披露、《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信息網(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2022年底總股本479、646、926股為基礎,向全體股東每10股發現金股利0.80元(含稅),共發現金股利38、371、754.08元(分配總額固定);不送股,不以公積金轉股本。
2、公司股本總額自股權分配計劃披露至實施期間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權益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批準的權益分配方案一致。
4、股權分配計劃的實施距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時間不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權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479、646、926股為基礎,每10股向全體股東分配0.8萬元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 RQFII和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發行0.72萬元;持有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和無限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征收差異化稅率。公司暫時不扣除個人所得稅。當個人轉讓股票時,應納稅額【注】按其持股期限計算;持有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無限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及的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征收10%,對內地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征收差異化稅率)。
【注: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繳納0.16萬元稅款;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繳納0.08萬元稅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繳納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和除權除息日
股權分配登記日為:2023年6月26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27日。
四、權益分配對象
分配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27日,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派出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轉入其資金賬戶。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東現金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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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權分配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年6月15日至注冊日2023年6月26日),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因股份減少而分配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軍聯路3號公司證券事務部
咨詢聯系人:李建林、何華燕
咨詢電話: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傳真電話:0575-87659719
特此公告。
浙江萬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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