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05 證券簡稱:浙江震元 公告編號:2023-027
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否決議案。
2.股東大會不涉及股東大會以前通過的變更決議。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1、會議召開
(1)會議召開時間
2023年6月16日15日召開現場會議:00
2023年6月16日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投票的時間為::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6月16日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15:00。
(2)現場會議地點: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紹興延安東路558號)
(3)會議方式: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吳海明先生
會議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共有26名股東和股東代表參加了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上投票,代表85、719、157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5.6549%;其中,參加股東大會現場投票的股東和股東代表14人,代表85、462、157股,占公司總投票權的25.5780%,參加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的股東12人,代表股份257,000 股份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69%。
3、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股東大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律師出席了股東大會。
二、二。法案審議表決
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記名投票表決和網上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2022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2、審議《2022年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3、審議《2022年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4、審議《2022年利潤分配方案》
表決結果:同意85、513、9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606%;反對205、2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39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633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0.9547%;反對205、2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5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5、審議《2022年年度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85、531、9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816%;0.2184%反對187和2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21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81、3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1.7482%;反對187、2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251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6、審議《聘任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567、4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8230%;反對151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177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116、8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3.3130%;反對1517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87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7、關于修訂的審議〈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567、4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8230%;反對151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177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本議案需特別決議通過,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116、8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3.3130%;反對1517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87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8、關于修訂的審議〈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9、關于修訂的審議〈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10、關于修訂的審議〈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11、關于修訂的審議〈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12、關于修訂的審議〈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5、485、75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727%;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本議案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為:同意2035、18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9.716%;反對233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28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金天城律師事務所李波、張靈芝律師發表以下結論意見:綜上所述,律師認為2022年股東大會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會議人員資格、投票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大會決議經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
2.浙江振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海金天城律師事務所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3.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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