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履行合同的重大隱患及可變性:此次簽署的協議書為對彼此合作關系具備指
導性價值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確立彼此戰略合作關系,為雙方推動具體項目協作打下基礎。詳細協作事宜需再行簽訂合作協議,落實措施內容與進展尚有待觀察,具體實行事宜以簽訂的實際協議書為標準。此次簽署的協議書不屬于實際金額企業合作的實際權利與義務,實際買賣交易小細節必須彼此在后續簽訂的代理合同或合同中再行承諾。
協議書執行期內,如遇到國家宏觀政策調節、銷售市場環境破壞等不能預測因素或不可抗拒產生的影響,可能會致使協議書沒法按期或全面履行。
●對企業當初公司業績危害:此次簽署的協議書為戰略框架協議,不屬于實際
金額企業合作的實際權利與義務,對企業年度與未來本年度經營效益產生的影響應根據具體項目的實施與實施情況判斷,對各個年業績帶來的影響尚有待觀察。
●企業后面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
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立即執行相對應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合作框架協議簽署的相關情況
青島市高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全資子公司宜賓市高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宜賓市高測”或“承包方”)與安徽省山拓睿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山拓睿能”或“招標方”)堅持不懈合作共贏、同樣優先選擇的基本原則,彼此搭建戰略合作關系,共同促進在單晶硅棒切成片行業進行合作。秉持互利共贏的標準,彼此經溝通協商簽訂合作協議關聯并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詳情如下:
(一)協議書另一方的相關情況
1、企業名字:安徽省山拓睿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公司性質:別的有限責任公司(未上市)
3、法人代表:張發玉
4、注冊資金:34,000.00萬人民幣
5、創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6、公司注冊地址:安徽省天長市開發區經六路、緯三路
7、業務范圍:太陽能光伏電站設備生產、太陽能光伏電站設備和系統軟件設備組裝;太陽能硅片、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組件的開發、生產加工、生產制造、市場銷售;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科研開發;售賣自產自銷商品;從業光伏電池、工業設備、太陽能光伏電站設備和信息系統集成設備、儲能技術及光伏應用全面的進出口貿易和批發價業務流程(不屬于國營貿易管理產品,涉及到配額制、許可證管理產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申請);從業太陽能電站的建立與經營(獲得經營資質后才可進行運營);太陽能發電站新項目工程總承包、工程分包、發電廠市場銷售;從業以上業務有關技術咨詢;儲能技術及光伏應用系統軟件的產品研發、建筑工程設計及技術咨詢;光伏產品的測試服務(憑實驗室認可資格證書列出測試服務項目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8、公司股權結構:南京市山拓睿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持倉51.5998%,為山拓睿能的大股東。
9、與上市企業相互關系:公司和山拓睿能中間不會有關聯性,除正常的經濟往來外,在產權年限、相關業務、財產、債務、人員等層面不會有關聯。
(二)協議簽署的時間也、地址
本協定由宜賓市高測與山拓睿能于2023年6月10日在宜賓市簽定。
(三)簽訂合同已履行決議決策制定
本協定為雙方經溝通協商實現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不用提交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企業將依據后面協作進度按要求履行對應的決策制定和信息披露義務。
(四)簽訂合同已履行審核或備案程序
本協定不用相關部門審核或向上級辦理備案。
二、合作框架協議主要內容
(一)協作彼此
招標方:安徽省山拓睿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宜賓市高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為充分運用協作彼此之間的優點及網絡資源,提升產業鏈的密切合作,彼此堅持不懈合作共贏、同樣優先選擇的基本原則,搭建戰略合作關系,共同促進在單晶硅棒切成片行業進行合作。
(三)合作項目
彼此秉著互利共贏的標準,在單晶硅棒切成片行業創建供應鏈合作關聯。招標方在宜賓市投建的20GW拉晶生產能力生產的單晶硅棒,所有授權委托承包方開展代工生產切成片,承包方預埋20GW的切成片生產能力優先選擇達到甲方切成片要求。彼此以授權委托代工模式展開合作,切成片代工生產標準、代工生產費及硅棒、單晶硅片產品質量標準依照市場走勢實行,招標方保證授權委托承包方代工生產的硅棒合乎承包方切成片代工生產所規定的規范,承包方代工生產交付單晶硅片合乎招標方授權委托代工生產所規定的外觀檢查規范,實際由甲方與乙方再行簽署有關合同書開展承諾。
(四)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書屆滿前三個月逐漸簽署,彼此未明確提出到期不會續簽標準時,合同書續簽至下一年度。本協定到期時,雙方商議協議書推遲事項。
2、任一方未按照約定書執行,違約方理應按照約定書承擔賠償責任。
3、由本協定造成或者與本協定相關的一切異議,彼此應先試著根據友善商談處理問題。如在一方位另一方通告該異議后30日內解決不了,任何一方能將異議遞交本協定原告方所在城市有地域管轄的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4、本協議自彼此蓋公章之日起起效。
三、對企業的危害
(一)對業績產生的影響
此次簽署的協議書為戰略框架協議,不屬于實際金額企業合作的實際權利與義務,對企業年度與未來本年度經營效益產生的影響應根據具體項目的實施與實施情況判斷,對各個年業績帶來的影響尚有待觀察。
(二)對公司運營產生的影響
本協定的簽署是為了充分運用各自優勢及網絡資源,堅持不懈合作共贏、同樣優先選擇的基本原則,持續拓展合作行業,完成共同進步。彼此搭建戰略合作關系,將有利于充分運用“自動切割機+激光切割耗品+切割技術”協同發展和技術閉環控制優點,并進一步推進和客戶深層共享技術紅利戰略實行,符合公司長期性戰略發展規劃。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為本協定的執行但對關聯方產生依靠,不受影響公司業務自覺性。
四、重要風險防范
(一)此次簽署的協議書為對彼此合作關系具備規范性價值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確立彼此戰略合作關系,為雙方推動具體項目協作打下基礎。實際合作開發項目需再行簽訂合作協議,落實措施內容與進展尚有待觀察,具體實行事宜以簽訂的實際協議書為標準。此次簽署的協議書不屬于實際金額企業合作的實際權利與義務,實際買賣交易小細節必須彼此在后續簽訂的代理合同或合同中再行承諾。
(二)協議書執行期內,如遇到國家宏觀政策調節、銷售市場環境破壞等不能預測因素或不可抗拒產生的影響,可能會致使協議書沒法按期或全面履行。
(三)企業后面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立即執行相對應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青島市高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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