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28元
● 相關日期
● 差異化分紅送轉: 是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黑龍江珍寶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公司存放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利潤分配實施公告確定的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941,963,592股,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2,560,300股,即以939,403,2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28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紅利26,303,292.18元(含稅)。本例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本次差異化分紅送轉除權(息)的計算依據
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相關規定,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送紅股和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會發生變化,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公司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941,963,592股,剔除不參與分配的公司回購股份2,560,300股,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總股本為939,403,292股。
虛擬分派的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941,963,592-2,560,300)×0.0280÷941,963,592≈0.0279元/股
綜上,根據虛擬分派計算的本次權益分派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0279)÷(1+0)=前收盤價格-0.0279元/股。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黑龍江創達集團有限公司普通證券賬戶
虎林龍鵬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普通證券賬戶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8元;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8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
2、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52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3、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本公司股票(“滬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52元。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其股息、紅利所得稅由其自行繳納,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028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對于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可聯系公司進行咨詢: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451-86911969
特此公告。
黑龍江珍寶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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