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利潤分配方案的現象
1、海信華意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或“我們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企業2022年12月31日總市值695,995,979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發放2.0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總共分派139,199,195.80元,余額轉到企業盈余公積保留之后本年度分派。2022年度不派股,都不執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在分配原則實施后企業總市值發生變化,將根據股票分紅總金額永恒不變的標準對比例開展適當調整。該方案已獲得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舉行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股東會議決議公示已經在2023年5月11日發表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公示序號:2023-032)。
2、自利潤分配方案公布至分派執行期內,企業總股本未產生變化。
3、此次開展的利潤分配方案與企業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分配原則一致。
4、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的實行間距企業股東會通過此策略的時長不得超過2個月,合乎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此次開展的利潤分配方案
我們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企業2022年12月31日總市值695,995,979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2.0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繳稅后,根據股票龍虎榜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人、QFII、RQFII及其擁有先發前增發股票的個人或證券基金每10股派1.80元;擁有先發后增發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紅利稅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我們公司暫時不繳納個稅,待個人轉讓個股時,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注】;擁有先發后增發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基金涉及紅利稅,對香港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按10%征繳,對國內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
【注:依據先進先出法的基本原則,以投資人股票賬戶為基準測算持倉時限,持倉1月(含1月)之內,每 10股補交稅款0.40元;持倉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交稅款0.2元;持倉超出1年,無需要補交稅款。】
三、分紅配股時間
此次權益分派除權日: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股票除權日: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
四、權益分派目標
此次分配對象是:截至2023年6月1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式
1、我們公司本次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東紅股將在2023年6月16日根據公司股東代管證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機構)立即劃歸其資金帳戶。
2、下列A股股東紅股由我們公司自主發放: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內(申請日:2023年6月5日到登記日:2023年6月1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東股票賬戶內股權降低而造成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紅股不夠的,一切法律依據與后果由我們公司自己承擔。
六、資詢方法
資詢詳細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高新園區長虹大道1號長虹華意證劵公司辦公室
資詢手機聯系人:楊茜寧、胡姝穎
熱線電話:0798-8470237
七、備查簿文檔
1、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
2、企業第九屆股東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定相關分紅配股準確時間布置的文檔。
特此公告。
海信華意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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