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保齡寶 股票代碼:002286 公告編號:2023-023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關于召開第五次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齡寶”或“公司”) 第二十屆董事會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通過電子郵件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0日通訊表決。7名董事應出席會議,7名董事實際出席會議。會議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 7 票同意、0 票反對,0 棄權票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2022年9月30日,公司原總經理吳懷祥先生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后,公司董事長戴斯覺先生代表總經理擔任職務。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王強先生被任命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與公司第五屆董事會一致。
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當日發布的《關于聘任總經理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會議以 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鑒于公司2022年權益分配已經實施,、《保齡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公司2021年第四屆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將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從11.24元/份調整為11.16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6.98元/股調整為6.90元/股。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詳見《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
三、備查文件
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股票簡稱:保齡寶 股票代碼:002286 公告編號:2023-024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屆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關于召開第五次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齡寶”或“公司”) 第十七屆監事會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通過電子郵件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0日通信表決。會議應當有3名監事參加表決,3名監事實際表決。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了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與公司2021年第四屆臨時股東大會相關授權一致,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
詳見《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
三、備查文件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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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證券代碼:002286 證券簡稱:保齡寶 公告編號:2023-025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聘請總經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2年9月30日,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原總經理吳懷祥先生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后,公司董事長戴斯覺先生代表總經理擔任職務。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經董事長戴斯覺先生提名,任命王強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與公司第五屆董事會一致。公司獨立董事就任命總經理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20日
附件:簡歷
王強,男,漢族,1962年出生。法國里昂中央大學博士學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他曾在不同世界500強跨國制造企業工作過。2009年至2023年5月,他曾在法國家族企業羅蓋特集團工作,分別擔任過分公司、中國運營和中國區負責人。曾任羅蓋特生物營養(武漢)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賽濃順羅蓋特食品配料(連云港)有限公司董事、羅蓋特(中國)營養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連云港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自2023年6月起擔任保齡寶總經理。
截至目前,王強先生及其直系親屬未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關。《公司法》中沒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一號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不受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得在證券期貨市場非法信息披露查詢平臺上公布,不屬于不誠實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資格。
證券簡稱:保齡寶 證券代碼:002286 公告編號:2023-026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公告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11.24元/份調整為11.16元/份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6.98元/股調整為6.90元/股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鑒于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方案已經實施,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以下簡稱《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的“本次激勵計劃”等規定,董事會同意將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從11.24元/份調整為11.16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從6.98元/股調整為6.90元/股。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本激勵計劃已完成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提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事務所和獨立財務顧問分別出具了法律意見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日,公司在公司內部公布了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姓名和職位。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意見和公示說明》。
(三)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提案》。同日,《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披露。
(4)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議案》、《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再次核實了調整后的首次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了同意意見。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事務所和獨立財務顧問分別出具了法律意見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2021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登記,并向135名合格激勵對象授予619.71萬份股票期權。
(6)2021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并向135名合格激勵對象授予265.59萬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13日,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從369、256、000股增加到371、911、900股。
(7)2022年10月18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行權條件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條件成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提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事務所和獨立財務顧問分別出具了法律意見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八)2022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期權注銷公告》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已完成23.10萬股票期權的注銷,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的一人已獲授予但尚未行使。
(9)2022年11月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
(10)2022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的提示公告》,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方式,可行權股票期權共計119.3220萬份。
(11)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除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為首次授予134個激勵對象的51.1380萬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為2022年12月13日。
(12)2022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公告》。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已完成1人已授予的9.90萬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
(十三)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議案》等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事務所和獨立財務顧問分別出具了法律意見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14)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已取消上述245.4900萬股票期權。取消后,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由134人調整為13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為351.1200萬份。
(15)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取消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第二天披露了《關于減少注冊資本和通知債權人回購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通知》。
(16)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公告》,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辦理了104.2320萬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手續。公司總股本由371、812、900股改為370、770、580股。
(十七)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
二、本次調整說明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計劃》,每10股發現金紅利0.80元(含稅),基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71、812、900.0股。2022年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計劃為:不轉增。本公告披露日至計劃實施前,公司總股本因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股權激勵行權、再融資新股上市等原因發生變化的,以股權登記日實施分配計劃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為基礎,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進行調整。
鑒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權分配已于2023年6月20日實施,根據《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在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登記期間,如果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股份或減少股份、分配股息等事項,公司應相應調整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調整方法如下: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是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是每股的分紅金額;P是調整后的行權價格。分紅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P=P0-V=11.24-0.08=11.16元/份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是調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V是每股的股息金額;P是調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股息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P=P0-V=6.98-0.08=6.90元/股
根據公司2021年第四屆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屬于授權范圍,經公司董事會批準,無需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實,公司董事會根據《管理辦法》調整了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如《自律監管指南第一號》。本次調整在公司2021年第四屆臨時股東大會授權的范圍內,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將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從11.24元/份調整為11.16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從6.98元/股調整為6.90元/股。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截至本法律意見發布之日,公司已獲得現階段調整價格相關事項的必要批準和授權;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原因和方法符合《公司法》、《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但公司仍需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本次調整價格的信息披露義務。
七、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對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上海金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證券代碼:002286 證券簡稱:保齡寶 公告編號:2023-027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
2022年權益分配實施后
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應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對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年度股權分配方案實施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由7.85元/股調整為7.77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由不超過588.75萬元調整為不超過582.75萬元;除上述調整外,本公司非公開發行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
1.2021年a股非公開發行概述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非公開發行a股相關事宜。并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批準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準》(證監會許可[2022]2944號)。
根據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預案(二次修訂稿)》,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21年7月14日),原發行價為7.91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價格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價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
如果公司股票在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發生除權、除息或其他股本調整,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發現金股利:P1=P0-D
發紅股或轉股本:P1=P0/(1)+N)
發行現金同時發行紅股或轉股本:P1=(P0-D)/(1+N)
其中:P0為調整前發行底價,D為每股發行現金股利,N為每股發行紅股或增加股本,P1為調整后發行底價。
公司2021年權益分配方案實施后,發行價格由7.91元/股調整為7.85元/股。詳見《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權益分配實施后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的公告》(公告號:2022-024),該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
二、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情況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年度利潤分配計劃》:基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71、812、900.00股,每10股發現金紅利0.80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29、745、032.00元。2022年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計劃為:不轉增。本公告披露日至計劃實施前,公司總股本因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股權激勵行權、再融資新股上市等原因發生變化的,以股權登記日實施分配計劃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為基礎,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進行調整。
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變動: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回購注銷涉及134個激勵對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總數為104.2320萬股。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已于2023年6月8日完成。回購注銷后,公司股份總數由371、812、900股改為370、770、580股。
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了2022年保齡寶生物有限公司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公告號:2023-022)為2023年6月19日,除權(息)日為2023年6月20日。權益分配已經實施。
三、非公開發行a股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調整
鑒于公司2022年的年度權益分配已經實施,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的相關事項如下:
■
(一)調整發行價格
2022年股權分配實施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由7.85元/股調整為7.77元/股。具體計算流程如下:
調整后的發行價=調整前的發行價-每股發現金紅利= 7.85元/股-0.08元/股= 7.77元/股。
根據調整后的發行價格,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得超過 582,750,000元。
(二)調整發行數量
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的發行數量不予調整。
除上述調整外,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
四、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發行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已履行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程序,程序合法有效;發行人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登記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發行計劃,調整發行價格、募集資金總額和發行數量,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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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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