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06 證券簡稱:均普智能 公告編號:2023-033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3年6月13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以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總計20,0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66,896.62萬元的比例為 29.90%。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1月18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25號)核準,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707.07萬股,發行價格5.0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后的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418,966,238.97元。上述資金已全部到位,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天健驗[2022]6-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相關規則要求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
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以及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3)。2022年5月1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總計20,0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66,896.62萬元的比例為 29.90%。。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隨著新能源行業蓬勃發展下對公司智能裝備業務的需求不斷擴大,公司經營性流動資金需求日益增加。鑒于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超過計劃募集資金金額,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成本,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用于公司的生產經營。
公司超募資金總額為66,896.62萬元,本次擬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20,000.00萬元,占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90%。公司最近12個月內累計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未違反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三、相關說明及承諾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將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的情形,本次補充流動資金將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公司承諾本次使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僅在與主營業務的生產經營中使用;公司承諾每十二個月內累計使用金額將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公司承諾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及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四、 相關審議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審批決策程序符合相關要求。
五、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中計人民幣20,000.00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系出于公司實際經營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和全體股東利益。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
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系滿足公司實際經營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和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公司監事會同意《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利益;公司本年度擬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未達超募資金總額的30%,且公司已承諾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12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及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行為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中計人民幣20,000.00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六、上網公告附件
1、《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證券代碼:688306 證券簡稱:均普智能 公告編號:2023-034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3年6月30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3年6月30日 14點00分
召開地點: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清逸路99號4號樓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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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本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予以披露。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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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時間:2023年6月29日 9:30-15:00;
(二)登記地點:浙江省寧波國家高新區清逸路99號4號樓;
(三)登記辦法:
1、擬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親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應當于2023年6月29日9:30-15:00,將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登記材料以專人送遞或郵寄或傳真或郵件方式送達至公司進行登記;
2、個人股東登記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個人股東委托他人出席會議的,受托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
3、法人股東登記時,需出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股東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股東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復印件。法人股東的登記材料均需加蓋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項
(一)出席會議者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二)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國家高新區清逸路99號4號樓
2、郵編:315040
3、電話:0574-87908676
4、傳真:0574-89078964
5、郵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開的貴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88306 證券簡稱:均普智能 公告編號:2023-035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召開。與會各位監事已知悉與所議事項相關的必要信息。監事會主席陳波女士主持本次會議,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并通過《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并通過《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此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證券代碼:688306 證券簡稱:均普智能 公告編號:2023-031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均普智能”)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以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1月18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25號)核準,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707.07萬股,發行價格5.0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后的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418,966,238.97元。上述資金已全部到位,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天健驗[2022]6-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相關規則要求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
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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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使用與歸還情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情況詳見2022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5)。
2023年4月6日,公司已將上述20,000.00萬元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悉數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歸還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8)。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情況詳見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4)。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詳見公司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3-022)。
四、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及期限
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擬從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中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公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使用募集資金,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不通過直接或間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交易,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因投資建設需要使用該部分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公司將及時歸還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該部分募集資金,確保不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
五、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審議程序
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審批決策程序符合相關要求。
六、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已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已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系用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不會通過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不涉及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本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未超過12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一一持續督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
七、上網公告附件
1、《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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