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57證券簡稱:信達地產公告編號:臨2023-033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6月29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甲18號北京國際大廈A座10層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石愛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現場出席并主持會議,經董事長委托及公司與會董事共同推舉,由董事、總經理郭偉先生主持會議,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長石愛民先生、董事任力先生、魏一先生、梁志愛先生,獨立董事郝如玉先生、霍文營先生、盧太平先生、仲為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4人,出席2人,公司監事張偉先生、李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鄭奕女士出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更換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無。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郭昕律師、仲路漫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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