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12證券簡稱:達華智能公告編號: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況;
(二)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決議的情形;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新增、修改議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本次股東大會基本情況
1、會議通知情況
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關于召開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3-029)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2023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現場會議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89號福州軟件園G區17號樓。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陳融圣先生
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33名,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69,331,54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4.7618%。
2、現場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4名,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67,806,13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4.6288%。
3、網絡投票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9名,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525,41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0.1330%。
4、本次會議對股東大會通知中列明的提案進行了審議和表決。
5、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參加了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
6、本次議案均為特別決議議案,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四、會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列入議程的議案進行了審議和表決。
本次股東大會所審議事項的現場表決投票,由股東代表、監事共同進行計票、監票。本次股東大會的網絡投票情況,以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統計結果為準。
經合并網絡投票及現場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議案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7,718,845股,占出席會議非關聯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374%;反對278,000股,占出席會議非關聯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574%;棄權5,600股,占出席會議非關聯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52%。其中,網絡投票表決結果如下:同意1,241,810股,占參與網絡投票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81.4083%;反對278,000股,占參與網絡投票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8.2246%;棄權5,600股,占參與網絡投票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3671%。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12,269,21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表決權的97.7407%;反對278,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表決權的2.2146%;棄權5,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表決權的0.0446%。
該議案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陳融圣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得通過。
議案2、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69,047,944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99.8325%;反對2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0.1642%;棄權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0.0033%。其中,網絡投票表決結果如下:同意1,241,810股,占參與網絡投票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81.4083%;反對278,000股,占參與網絡投票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8.2246%;棄權5,600股,占參與網絡投票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3671%。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12,269,21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表決權的97.7407%;反對278,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表決權的2.2146%;棄權5,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表決權的0.0446%。
表決結果:本議案獲得通過。
五、法律意見書
福建景行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會議備查文件
1、《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福建景行律師事務所關于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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