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2870股票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13日和2023年5月11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15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貸款)額度及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為子公司中山佳維電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寧波均勝群英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勝群英”)為其多家控股子公司向銀行融資等業務提供擔保,預計擔保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9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2023年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貸款)額度及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5)。
二、擔保進展情況
1、公司控股子公司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
為了增加均勝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寧波均勝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勝新能源”)融資的靈活性,近日均勝群英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簡稱“廣發銀行寧波分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均勝群英為均勝新能源向廣發銀行寧波分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擔保本金最高限額為15,000萬元。
為了增加均勝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寧波均勝飾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勝飾件科技”)融資的靈活性,近日均勝群英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奉化支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均勝群英為均勝飾件科技向中國銀行奉化支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擔保本金最高限額為1,000萬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為其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
為了增加均勝群英之全資子公司寧波均勝群英智能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勝智能技術”)融資的靈活性,近日均勝群英與廣發銀行寧波分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均勝群英為均勝智能技術向廣發銀行寧波分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擔保本金最高限額為3,000萬元。
3、公司控股孫公司為其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
為了增加均勝新能源之全資子公司均勝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車系統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研究院”)融資的靈活性,近日均勝新能源與興業銀行寧波分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均勝新能源為新能源研究院向興業銀行寧波分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擔保本金最高限額為1,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本次擔保事項屬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為上市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公司提供擔保,已履行子公司內部審批程序,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均勝新能源基本情況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04日;
2、注冊地點:浙江省寧波高新區聚賢路1266號006幢1樓;
3、法定代表人:劉玉達;
4、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新能源汽車充電總成、配電總成、零部件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銷售;自營或代理各類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制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股權結構:均勝群英持股比例為55%,寧波均熙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為27%,南京博格汽車技術服務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為18%;
7、與公司的關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勝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8、均勝新能源財務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29,930.24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26,500.67萬元,凈資產3,429.57萬元人民幣;2022年度營業收入為31,118.22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263.07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368.08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經審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資產總額29,756.39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26,309.56萬元人民幣,凈資產3,446.83萬元人民幣;2023年一季度營業收入為7,879.95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20.31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17.26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9、均勝新能源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被擔保人均勝飾件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1、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2、注冊地點: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匯盛路299號;
3、法定代表人:劉玉達;
4、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汽車內外飾件、塑料配件、金屬制品、模具、五金件的研發、設計、制造、加工、批發;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股權結構:均勝群英持股比例為55%,裘永平持股比例為25%,寧波東元金屬塑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20%;
7、與公司的關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勝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8、均勝飾件科技財務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17,260.15萬元,負債總額11,393.44萬元,凈資產5,866.71萬元,營業收入10,791.69萬元,利潤總額1,936.24萬元凈利潤1,590.03萬元(以上數據經審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均勝飾件科技資產總額17,237.00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11,118.56萬元人民幣,凈資產6,118.43萬元人民幣;2022年一季度營業收入為2,132.42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296.14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251.72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9、均勝飾件科技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被擔保人均勝智能技術基本情況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0日;
2、注冊地點: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江口街道匯盛路299號行政樓1層;
3、法定代表人:張盛紅;
4、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電子產品銷售;通訊設備銷售;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互聯網數據服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軟件銷售;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充電樁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6、股權結構:均勝群英持股比例為100%;
7、與公司的關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勝群英之全資子公司;
8、均勝智能技術財務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3,314.35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2,882.69萬元人民幣,凈資產431.66萬元人民幣;2022年度營業收入為4,988.40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574.86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336.90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經審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資產總額4,623.52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4,240.14萬元人民幣,凈資產383.38萬元人民幣;2023年一季度營業收入為943.57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64.38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48.28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9、均勝智能技術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被擔保人新能源研究院基本情況
1、成立日期:2020年4月14日;
2、注冊地點:南京市江寧區秣周東路9號(江寧開發區);
3、法定代表人:劉玉達;
4、注冊資本:1,500萬元人民幣;
5、主營業務:許可項目:進出口代理;互聯網上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新能源原動設備制造;新能源原動設備銷售;新能源汽車電附件銷售;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新能源汽車生產測試設備銷售;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配電開關控制設備制造;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電子測量儀器制造;電子測量儀器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銷售代理;國內貿易代理;集中式快速充電站;配電開關控制設備銷售;分布式交流充電樁銷售;機動車充電銷售;軟件開發;汽車零部件研發;網絡設備銷售;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網絡技術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普通機械設備安裝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6、股權結構:均勝新能源持股比例為100%;
7、與公司的關系:系公司二級控股子公司均勝新能源之全資子公司;
8、新能源研究院財務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6,359.23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4,927.08萬元人民幣,凈資產1,432.15萬元人民幣;2022年度營業收入為1,341.04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1,406.16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678.53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經審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資產總額9,241.22億元人民幣,負債總額7,644.40萬元人民幣,凈資產1,596.82萬元人民幣;2023年一季度營業收入為3,721.59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為219.56萬元人民幣,凈利潤為164.67萬元人民幣(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9、新能源研究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均勝群英為均勝新能源提供擔保的合同
1、被擔保方、債務人:寧波均勝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2、保證人:寧波均勝群英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債權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4、保證金額:最高本金限額1.5億元人民幣
5、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范圍:債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各項借款、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金融業務而形成的全部債權
7、保證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二)均勝群英為均勝飾件提供擔保的合同
1、被擔保方、債務人:寧波均勝飾件科技有限公司
2、保證人:寧波均勝群英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債權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4、保證金額:最高本金限額1,000萬元人民幣
5、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范圍:債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各項借款、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金融業務而形成的全部債權
7、保證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三)均勝群英為均勝智能技術提供擔保的合同
1、被擔保方、債務人:寧波均勝群英智能技術有限公司
2、保證人:寧波均勝群英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債權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4、保證金額:最高本金限額3,000萬元人民幣
5、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范圍:債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各項借款、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金融業務而形成的全部債權
7、保證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四)均勝新能源為新能源研究院提供擔保的合同
1、被擔保方、債務人:均勝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車系統研究院有限公司
2、保證人:寧波均勝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3、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4、保證金額:最高本金限額1,000萬元人民幣
5、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范圍:債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各項借款、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金融業務而形成的全部債權
7、保證期限:五年
以上具體擔保事項以實際簽署的協議為準。
五、本次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對公司的影響
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原因是為了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對資金的需求,提高經營的穩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全部的被擔保對象主要開展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業務,為其提供擔保能夠助力公司做強主業,符合公司未來發展規劃。
本次擔保事項在公司年度擔保預計范圍內,且已經相關審批程序批準,風險可控,本次擔保事項有利于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不會對均勝群英及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不會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額度總金額為208,216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實際對外擔保總余額為132,14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85.85%,且均為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擔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的情況。公司及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承擔損失等情形。
七、備查文件
《最高額保證合同》4份
特此公告。
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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