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619證券簡稱:中曼石油公告編號:2023-057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25元
●相關日期
●差異化分紅送轉:是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1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本次差異化分紅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批準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股份總數扣除公司回購專戶上持有的股份數量為基數分配利潤,按照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25元(含稅)進行派發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公告確定的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400,000,100股,扣除公司回購專戶上持有的股份數量93,900股,實際以399,906,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5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99,976,550.00元(含稅)。
(2)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的計算依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相關規定,公司申請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進行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
每股現金紅利(以總股本為基數計算)=(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399,906,200股×0.25元)÷400,000,100股≈0.2499元。
本次利潤分配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發生變動,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公司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2499)÷(1+0)=前收盤價格-0.2499元/股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除上海中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朱逢學、李玉池、上海共榮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外,其他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參與本次利潤分配。
2.自行發放對象
上海中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朱逢學、李玉池、上海共榮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共4個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按照上述通知規定,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5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對于合格境外投資機構(QFII)股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稅后每股0.225元人民幣派發現金紅利。如QFII股東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可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3)對于通過滬股通投資公司A股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其現金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225元人民幣。
(4)對于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股東(含機構投資者)及其他非居民企業股東,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自行繳納,公司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0.25元人民幣。
五、有關咨詢辦法
公司本次年度權益分派實施相關事項的咨詢方式如下: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事務部
聯系電話:021-61048060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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