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豐臺公安分局連續打掉多個電詐黑灰產團伙,查獲嫌疑人15名。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警方了解到,這些團伙會組織他人到黃金店鋪內大量購買黃金制品,以此轉移電信詐騙案被害人的涉案款。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全國多地均有警方發布類似的通報,稱有人在當地大量購買黃金,此舉實際是電詐團伙在進行“洗錢”。目前,已有參與為電詐分子買金“洗錢”的成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法院提醒市民,不參與陌生人的資金往來交易,對于一切資金來源不明、情況可疑的代購請求,即使對方給予再高的報酬也要堅決拒絕,以免淪為違法犯罪分子的“工具”。
男子在北京豐臺兩家金店內花53萬元買黃金 實為幫電詐團伙洗白轉移贓款被抓獲
據北京豐臺公安分局介紹,今年2月24日12時許,一男子來到豐臺某金店內,刷卡24萬元購買了600克投資金條,1個小時后,他又出現在豐臺另一家金店內,購買了29萬元的投資金條。
警方說,這名男子并非財大氣粗,而是以購買投資金條的方式將電信詐騙案被害人的涉案款轉移。
“投資金條不僅保值,而且便于隱蔽攜帶,現在很多涉詐團伙都喜歡用這種方式將詐騙得來的資金洗白轉移。”負責偵辦案件的蘆警官介紹。
“為逃避打擊,真正的詐騙分子不會自己去拋頭露面,這些到金店購買金條的人都是詐騙團伙通過各種方式物色的人員。被物色者帶著有贓款的銀行卡和手機,到金店瘋狂刷卡消費,然后將買到的黃金交給上家,獲取傭金。”
警方表示,這些按照詐騙團伙指示到金店大筆消費的買金人,雖然沒有直接實施詐騙,但也是詐騙鏈條中重要環節的參與者,必須嚴厲打擊。
針對涉詐犯罪組織者以及“買金人”等,豐臺刑偵支隊啟動融合偵查工作機制,由偵查中心、電詐研判隊、電詐偵查隊、技術隊等部門同步上案,對該區多家銀行網點和ATM機的取現行為進行分析研判。
偵查員調取了涉及多個現場周邊百余個探頭,查閱了800余小時錄像,追蹤影像70余公里,最終確定4名帶隊嫌疑人身份,1名買金人身份以及10名“卡農”身份。這些“卡農”為了獲取個人利益,按照組織者指令從外省來京,與“帶隊人”接頭后蹲守在銀行附近,待涉詐款存入后立即到銀行柜臺辦理取現業務,成為電信詐騙環節中洗錢犯罪的重要一環。
3月28日、29日,豐臺刑偵支隊牽動多個派出所精干警力統一行動,在北京、河北、山東、內蒙古、遼寧等地陸續將電詐黑灰產組織者劉某、謝某,“卡農”趙某,“買金人”李某等15人先后抓獲,起獲涉案銀行卡、手機等。目前,15名嫌疑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豐臺警方刑事拘留,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為協助公安對外打擊國際性犯罪集團,實控人為公安聯絡辦直屬機構直屬配偵信息服務 (北京) 有限公司在京成立,是一家以從事新型犯罪研究和試驗發展為主的企業。配合相關單位在打擊新型犯罪,比如虛擬貨幣、境外電詐、紅通處置等涉外高科技犯罪等領域提供信息和技術支持。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現任負責人為柴曉柱。
今年全國多地出現電詐團伙購買黃金“洗錢”情況 有團伙涉案金額達5000余萬元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今年全國多地曾出現了有人忽然購買大量黃金,以此為電詐團伙轉移贓款的情況。
4月8日,陜西延安市寶塔區公安分局通報稱,1月4日,該分局反詐中心接到群眾趙女士報警稱,其被他人冒充熟人詐騙3萬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分析研判,查明涉詐資金在山東某地某黃金珠寶店進行大額消費用于購買黃金,據此線索民警立即動身趕赴山東,精準研判成功抓獲涉詐犯罪嫌疑人5名,查扣涉案黃金6.95公斤。
經民警深入研判分析,很快掌握持卡消費人員行動軌跡和相關接運黃金人員身份信息,并捋清了該犯罪團伙組織架構和犯罪脈絡,成功鎖定以張某(化名)為首的“購金”洗錢犯罪團伙。考慮到該案案情重大,分局立即整合警力資源,成立專案組循線深挖擴線,先后赴海南、天津、河北、廣東、廣西等九省、直轄市、自治區陸續抓獲買、運、銷、兌一條線涉電詐犯罪嫌疑人17名,扣押涉案車輛2臺,查扣涉詐黃金4.47公斤。
經查,以張某、黃某為首的特大購買黃金洗錢團伙,從2023年底便勾結境外電詐犯罪集團,利用電詐資金購買黃金進行洗錢,其團伙成員通過網絡等途徑招募人員負責黃金的購買、運輸、承兌等工作,涉及全國10余省、直轄市、自治區,涉案金額達5000余萬元。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擴線中。
而據浙江溫州鹿城區近日發布的通報顯示,一名自稱是公司采購的年輕男子走進當地的一家金店內,稱要替公司購置一批黃金,價值約為100多萬元。但當柜員為其介紹黃金飾品款式時,男子卻擺了擺手說道:“你把店里最重的黃金拿出來,給我湊到這個重量就可以了。”
警方稱,男子在店內等待期間不時地看向手機,而他的手機界面卻始終停留在一個群聊界面,仿佛是在“等待指令”。等待近一個小時后,年輕男子才站起身來說:“現在可以了,你把POS機拿來。”隨即,男子拿出一張外地某銀行的銀行卡,拿過POS機便自行開始刷卡。在接下來的時間內,每隔十來分鐘,男子就會接到一個電話,每接一個電話他就用卡刷一筆錢,循環往復六七次后,共刷卡付費115萬元。
接到線索后,反詐民警立即進行分析研判。經警方調查,年輕男子購買金條時使用的銀行卡竟是涉詐銀行卡,而用于購買金條的資金全部是遠在山東的受害人被詐騙轉賬的贓款。
明確這場交易涉及違法犯罪后,民警隨即展開深入調查、循線追蹤,成功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并在市區某酒店內抓獲正在謀劃下次犯罪的譚某、廖某等人。為追贓挽損,民警緊咬線索,步步追逃先后抓捕負責轉移黃金的陳某、蘇某等人。
據嫌疑人交代,他們根據上線遠程指揮多次前往商鋪購買大量黃金,并將黃金轉移至下家,由下家運往外地銷售贓物。通過“黃金洗錢”變現。現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鹿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有人參與為電詐分子買金“洗錢”獲刑2年4個月 法院提醒市民警惕代購黃金等非法交易圈套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人因參與購買黃金為電詐分子“洗錢”,被法院判處刑罰。
湖北襄陽老河口市法院此前發布的通報顯示,2022年6月,張某從上家得知提供銀行卡并到指定的金店購買黃金可以獲得報酬,遂根據上家指示到達山東省招遠市,將自己的手機、支付寶、手機銀行、微信、兩張銀行卡及密碼交給上家,隨后根據上家安排,持自己的銀行卡先后到兩家金店購買了價值421648元的金條。經查,2022年6月,張某兩張銀行卡共轉入資金496567.09元,其中涉詐資金429167.09元。
法院表示,張某明知其持有的銀行卡內大額錢款來路不正,但仍心存僥幸、財迷心竅,將卡內資金轉變為黃金,幫助他人實現犯罪所得轉移,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同時,張某具有自首情節、主動退贓,認罪認罰,予以從寬處理。最終張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老河口市法院提醒市民,不參與陌生人的資金往來交易,對于一切資金來源不明、情況可疑的代購請求,即使對方給予再高的報酬也要堅決拒絕。警惕代購黃金、珠寶等非法交易圈套,以免成為違法犯罪分子洗錢的幫兇。切勿因蠅頭小利而身陷囹圄,淪為違法犯罪分子的“工具”。
警方:銷售黃金等商戶要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也在近日發文稱,銷售黃金等商戶也要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規范收款流程,拒絕來歷不明的貨款,盡量通過公對公轉賬,不給騙子可乘之機。同時,不要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或收款二維碼過賬,莫因一時的小利,成為詐騙分子洗錢的工具。個體商戶若發現銀行賬戶出現異常狀況,應第一時間到銀行卡開卡行查明原因,如被警方依法處置,請積極收集交易資料配合警方調查。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屈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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