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了“賽維時代”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申請在創業板上市,并經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證監會許可證[2023]998號)。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信息網、網站)披露了《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www.cninfo.com.cn;證券時報網,網站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站www.zqrb.cn;中國證券網,網站www.cnstock.com;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經濟參考網,網站www.jjckb.cn),并置于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投行”或“保薦人(主承銷商)”),發行人、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主承銷商”)住所,供公眾查閱。
請關注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線上線下認購支付、棄購股份處理等。,并仔細閱讀今天發布的《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以下簡稱《初步查詢推廣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2023年7月3日,線下發行認購日和線上認購日(T日),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2023年7月3日,投資者(T日)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2、2023年6月26日,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并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線下投資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參與本次初步詢價(T-5日)12:00前注冊并提交驗證材料時,請登錄東方投資銀行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網站:https://emp.orientsec-ib.com)。
3、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下簡稱“線下發行”)進行線下詢價配售,并在線向持有深圳市場的投資者進行非限售A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如有)等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主承銷商)的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上海東方證券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是后續投資的主體。后續投資者為上海東方證券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戰略配售詳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二、戰略配售”。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股票總額、認購數量、股票總額和持有期限。
4、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查詢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查詢。
5、線下發行對象:線下發行對象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詢價:2023年6月27日發行初步詢價(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在2023年6月26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6月27日)上午9日:30日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本次詢價。線下投資者在提交定價依據前,應履行內部審批流程。
參與本次發行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分別填寫多個配售對象的不同報價,每個線下投資者最多填寫3個報價,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對應的擬認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執行定價決策程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解釋價格變更原因、價格變更范圍的邏輯計算依據,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足和(或)定價決策程序不完整,并將價格變更依據和(或)重新執行定價決策程序備查。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查詢階段線下配售對象的最低認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擬認購數量的最小變更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認購數量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數量不得超過1300萬股。
本次線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數上限為1300萬股,約占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的50%.65%。線下投資者應根據行業監管要求和資產規模合理確定認購金額,不得超過資產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應認定超過資產規模的認購為無效認購。
原則上,線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認購金額不得超過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說明書發布日的上一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總資產與詢價前總資產之間的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在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6月16日(T-9日)產品總資產計算低值。
2023年6月26日,參與本次賽維時代線下詢價的投資者(T-5日)中午12:00前,通過東方投資銀行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通過資產證明材料等相關驗證材料(https://emp.orientsec-ib.com)提交給主承銷商。如果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未能完全提交相關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線下發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線下發行,報價無效或不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違反規定參與新股線下發行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1:為促進線下投資者的審慎報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增加了定價基礎驗證功能。線下投資者需要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線下投資者應在線下詢價開始前一個交易日(2023年6月26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6月27日)T-4日)上午9:30前,通過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本次詢價。在線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之前,應執行內部審批流程。
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定價依據提供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超過建議價格范圍。
特別提示2: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如實向發起人(主承銷商)提供配售對象最后一個月末(招股說明書上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5月31日)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并符合發起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要求。
《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總資產金額以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底(招股說明書發布日的最后一個自然日)為準,即2023年5月31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為準,T-以9日)產品總資產為準。
一旦線下投資者報價,視為承諾其在東方投資銀行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上傳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總資產規模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如果不一致,后果由線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3:為促進線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實創業板線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投資者報價前必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如實填寫1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總資產;如果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則應填寫截至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6月16日)。T-9日)總資產。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的資產規模應與向主承銷商提交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總資產金額一致。
線下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和資產規模,合理確定認購金額,不得超過資產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符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認購的,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7、網下淘汰比例規定:初步詢價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線下投資者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認購價格由高到低,按照相同的認購價格,按照相同的認購價格,按照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從晚到早,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相同認購價格、相同的認購數量和相同的認購時間。排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排除部分為排除無效報價后所有線下投資者擬認購總額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排除該價格的認購。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排除該價格的認購。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剩余的線下發行查詢報價和認購數量,綜合評估發行人的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二級市場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并重點關注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合格海外投資者基金等配售對象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根據上述原則,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的有效報價不少于10名線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是指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符合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和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主承銷商聘請上海浦東律師事務所立即見證本次發行和承銷的全過程,并對線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關條件的合規性和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初步調查后,如果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或者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近一個月發布的同行業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認購前發布《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并詳細說明定價的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其股份數量為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股份無限期出售,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本次發行的股票可流通;10%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富城海富通維度時代員工參與創業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配股限制期為12個月,限制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上海東方證券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發行戰略配售,股票限制期為24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為服務于貿易創新發展的指導基金(有限合伙企業),其配股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10、市值要求:
線下投資者:初步詢價前兩個交易日(2023年6月21日),T-6)為基準日,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深圳市場的非限售,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技創新創業等主題封閉運營基金和封閉運營戰略配售基金。A股票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不少于1000萬元(含)。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包括基準日)持有深圳市場的非限制性銷售A股票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不少于6000萬元(含)。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根據《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具體市值計算規則〔2023〕110號)執行。
網上投資者:投資者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非限售1000元以上(含10000元)A2023年7月3日,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市值(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認購。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開設創業板市場交易。市值每5000元可認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2023年6月29日,投資者持有的市值(T-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2023年7月3日可同時計算日均持有市值(T日)認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2018]279號)有關規定。
11、獨立表達認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2、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認購后,將于2023年7月3日根據網上認購情況(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調整線下和線上發行規模。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考《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3、2023年7月5日,線下投資者應根據《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支付,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在同一天獲得多只新股的情況下,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7月5日(T+2)日終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東方投資銀行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
14、暫停發行: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線下和網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公開發行數量的70份%當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具體暫停條款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十、暫停發行”。
15、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應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在限制名單期間,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6、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
股票發行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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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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