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18證券簡稱:*ST紫鑫公示序號:2023-076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買賣交易比較嚴重劇烈波動基本情況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我們公司”或“企業”)(證券簡稱:*ST紫鑫,證券代碼:002118)于2023年6月5日、6日、7日三日收盤價下滑偏離值總計偏移13.53%,企業股票持續十個交易日四次發生同方向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歸屬于個股比較嚴重劇烈波動情況。
二、企業關注和核實
依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對于企業股價異常波動,公司也相關事宜展開了核查,現詳細說明如下所示:
1、企業沒有發現早期披露的信息存有必須更改、填補的地方;
2、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各自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0)、《2023年一季度報告》(公示序號:2023-030)、《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摘要》(公示序號:2023-029);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疊加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8);2023年5月19日,企業收盤價為0.96元/股,初次小于1元/股,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60);于2023年6月2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67);于2023年6月5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68);于2023年6月6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70);于2023年6月7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第四次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72)。
3、公司已經公布生產經營情況、外部環境市場環境未發生變化;
4、企業沒有發現我們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存有導致個股比較嚴重劇烈波動關于公司的應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
5、企業沒有發現最近公共媒體有消息很有可能或者已經對企業股票交易價格造成很大影響的對外公布重大信息;
6、股票異動期內,未出現公司控股股東交易企業股票的舉動。
三、存不存在應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釋
本董事會確定,現在還沒有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應給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與該事項相關的籌備、商討、意愿、協議等;股東會也并未獲知我們公司有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應給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對本企業股票以及衍化種類成交價造成很大影響的信息;企業早期披露的信息不會有必須更改、填補的地方。
四、必須的風險防范
1、經自糾自查,企業不會有違背公平信息披露的情況。
2、企業股票三日收盤價下滑偏離值總計偏移13.53%,企業股票持續十個交易日四次發生同方向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歸屬于個股比較嚴重劇烈波動情況。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企業在2022年年報中公布企業2022年度財務報表被出示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有關規定被實行暫停上市。企業2022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出具了反對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2022年年報經審計后,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純利潤孰低者均是負數,且最近一年財務審計報告表明企業持續盈利有待觀察,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有關規定被執行累加其他風險警示。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公司在2023年1月5日接到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下達的《立案告知書》(序號:證監立案偵查字0202023002號)。因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開違規違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確定對企業立案查處。公司在2023年1月6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了《關于公司及原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通知書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3),并且于2023年4月20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了《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8),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56)。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專項調查依然在火熱進行中,企業并未接到證監會就以上調研事項總結性建議或確定。
5、企業的大股東國藥集團兆祥(長春市)醫藥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國證監會下達的《立案告知書》(序號:證監立案偵查字0202023003號)。涉嫌限制期買賣紫鑫藥業股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將國藥集團兆祥(長春市)醫藥有限公司立案偵查。公司在2023年5月9號在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企業將持續關注以上事項有關進展,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標準及規定,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中。
企業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企業特定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為《證券時報》《上海
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企業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聞媒體公布的宣布公告為準,企業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中,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留意風險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證券代碼:002118證券簡稱:*ST紫鑫公示序號:2023-073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企業股票存有可能會因股票價格小于顏值
被暫停上市的第五次風險防范公示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2.1條規定,截止2023年6月7日,企業收盤價為0.49元/股,企業收盤價持續十四個交易時間小于1元,即便后面六個交易時間連續漲停,都將因股票價格持續二十個交易時間小于1元而碰觸買賣類暫停上市指標值。
后面碰觸買賣類股票退市,深圳交易所將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股票作出停止
發售確定,企業股票無法進入退市整理期。
2、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2.3條規定,企業理應公布企業股票存有可能會因股票價格小于顏值被暫停上市的風險防范公示,之后每一個交易時間公布一次,直到相對應的情況清除或是深圳交易所做出企業股票暫停上市的決策之日起計算。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留意風險性。
一、企業股票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2.1條“上市企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里的第(四)項規定:“在
本所僅發售A股個股或是僅發售B股個股的企業,根據本所交易軟件持續二十
個交易日內的每天收盤價要低于1元。”
截止2023年6月7日,企業收盤價為0.49元/股,已經連續十四個交易時間小于1元,即便后面六個交易時間連續漲停,都將因股票價格持續二十個交易時間小于1元而碰觸買賣類暫停上市指標值,后面碰觸買賣類股票退市,深圳交易所將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股票作出暫停上市確定,企業股票無法進入退市整理期。
二、歷年來暫停上市風險防范公示的公布狀況
1、公司在2023年6月2號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67)。
2、公司在2023年6月5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68)。
3、公司在2023年6月6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70)。
4、公司在2023年6月7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第四次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72)。
本公告為公司發展很有可能開啟面值退市的第五次暫停上市風險防范公示。
三、別的風險防范
1、企業在2022年年報中公布企業2022年度財務報表被出示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有關規定被實行暫停上市。企業2022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出具了反對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2022年年報經審計后,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純利潤孰低者均是負數,且最近一年財務審計報告表明企業持續盈利有待觀察,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有關規定被執行累加其他風險警示。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公司在2023年1月5日接到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下達的《立案告知書》(序號:證監立案偵查字0202023002號)。因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開違規違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確定對企業立案查處。公司在2023年1月6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了《關于公司及原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通知書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3),并且于2023年4月20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了《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8),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56)。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專項調查依然在火熱進行中,企業并未接到證監會就以上調研事項總結性建議或確定。
3、企業的大股東國藥集團兆祥(長春市)醫藥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國證監會下達的《立案告知書》(序號:證監立案偵查字0202023003號)。涉嫌限制期買賣紫鑫藥業股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將國藥集團兆祥(長春市)醫藥有限公司立案偵查。公司在2023年5月9號在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企業將持續關注以上事項有關進展,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標準及規定,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中。
企業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企業特定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為《證券時報》《上海市
證劵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企業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聞媒體公布的宣布公告為準,企業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中,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留意風險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證券代碼:002118證券簡稱:*ST紫鑫公示序號:2023-075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舉辦企業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工作的通知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依據《公司法》及《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根據,企業取決于2023年6月29日舉辦企業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現就大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工作會議的相關情況:
1、股東會屆次: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
2、股東會的召集人: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理合法、合規:此次股東大會決議的舉行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深圳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4、會議召開日期、時長:
(1)現場會議時長: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在下午15:00
(2)網上投票時長: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網上投票的準確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網絡投票的準確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9:15-15:00階段的隨意時長。
5、大會的舉辦方法:當場網絡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
(1)當場網絡投票:公司股東自己參加現場會議或者通過委托其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會議。
(2)網上投票:企業將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和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http://wltp.cninfo.com.cn)向向自然人股東給予互聯網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東還可以在上述情況網上投票期限內通過以上系統軟件履行投票權。
自然人股東應選用當場網絡投票、網上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假如同一投票權發生反復投票選舉的,以第一次投票選舉結論為標準。
(3)除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與會人員正常情況下當場出席會議,確有困難的,可以通過視頻會議設備以視頻方法參加此次大會。根據視頻會議系統方法參加或列席的視作參加。
6、大會的除權日: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7、參加目標:
(1)在除權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票公司股東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于除權日在下午收盤的時候在我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冊的企業整體普通股票公司股東均有權利參加股東會,并且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授權委托人列席會議或參加決議,該公司股東委托代理人無須是該自然人股東。
(2)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
(3)集團公司聘用的記錄侓師及股東會被邀請的有關人員。
8、現場會議地址:吉林長春市南關區東頭道街137號公司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宜:
(一)決議事宜
(二)公布狀況
以上提案早已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根據,具體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6月8日發表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的有關公示。
(三)決議事宜表明
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也此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對中小股東的決議開展獨立記票并立即公布披露獨立記票結論(中小股東指除上市公司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及其獨立或是總計擁有上市企業5%之上股權股東之外的公司股東)。
三、大會備案事宜
1、備案時長:2023年6月27日、28日9:00-11:30,13:30-17:00
2、備案地址:吉林長春市南關區東頭道街137號企業證券事務部。
3、備案方法
公司股東可以去會議現場備案,還可以書面形式、電子郵件或發傳真方法申請辦理登記,公司股東備案要遞交的有關要求
(1)法人股東親身列席會議的,應提供個人身份證或者其它可以標出其身份有效身份證件或證實、個股賬戶;委托代理商別人列席會議的,應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法人授權書(詳見附件二);
(2)公司股東應該由法定代表人者法人代表委托委托代理人列席會議。企業法人列席會議的,應提供個人身份證、能確認其具備法人代表資質的合理證明材料;授權委托人列席會議的,委托代理人應提供個人身份證、公司股東的法人代表簽訂的法人授權書。
(3)外地公司股東可采取信件或發傳真的形式備案,信件或發傳真以到達企業的為準。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8日17:00,且信件請于信封袋中列明“股東會”。此次股東會拒絕接受手機備案。
4、大會聯系電話
大會手機聯系人:孟祥金
聯系方式:0431-81916633
聯絡發傳真:0431-88698366
聯系郵箱:zixin@zxpc.cc
通信地址:吉林省長春東頭道街137號
郵編:131300
5、其他事宜
(1)列席會議股東吃住、交通出行費用自理。
(2)網絡投票系統出現異常的處理方式:網上投票期內,如網絡投票系統遇突發性重大事情危害,則此次股東會的過程按當天通告開展。
四、參與網上投票股東的身份驗證與投票程序
此次股東會,公司股東能通過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與互聯網投票軟件(詳細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與網絡投票,網上投票的實際操作步驟詳見附件一。
五、備查簿文檔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配件1:
參與網上投票的實際操作步驟
一、互聯網投票程序
1、普通股票的網絡投票編碼與網絡投票通稱:網絡投票編碼為“362118”。網絡投票稱之為“紫鑫網絡投票”
2、填寫決議建議
此次全部提案均屬于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寫決議建議:允許、抵制、放棄。
3、公司股東對總提案進行投票,視作對每一個提案表述同樣建議。
公司股東對總提議與實際提案反復網絡投票時,以第一次合理網絡投票為標準。如公司股東先向實際提案投票選舉,還要對總提案投票選舉,則以已投票選舉的實際提案的決議建議為標準,其余未決議的議案以總提案的決議建議為標準;如先向總提案投票選舉,還要對實際提案投票選舉,則是以總提案的決議建議為標準。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網絡投票程序
1、網絡投票時長: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公司股東可登陸證劵公司買賣手機客戶端根據交易軟件網絡投票。
三、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網絡投票程序
1、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逐漸網絡投票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當場股東會舉辦當天)早上9:15,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當場股東會完畢當天)在下午15:00
2、公司股東通過網絡投票軟件開展網上投票,需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相關規定申請辦理身份驗證,獲得“深圳交易所個人數字證書”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人手機服務密碼”。實際身份證書申請可登陸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http://wltp.cninfo.com.cn標準引導頻道查看。
3、公司股東依據獲得的手機服務密碼或個人數字證書,可登陸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進行投票。
配件2
法人授權書
致: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茲交由老先生(女性)意味著自己(我們公司)參加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并委托履行投票權。
受托人股票賬號:_______________股票數: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身份證號(公司股東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對以下提案決議如下所示(請于對應的決議建議項下滑“√”):
注:此授權委托書決議標記為“√”,請結合受委托人的本人意見,對于該決議項挑選允許、抵制或放棄并且在相對應報表內打鉤,三者中只能選擇其一,挑選超出一項或沒有選擇的,則視為受委托人對討論事宜投反對票。
假如受托人沒有對以上提案做出實際決議標示,受委托人能否按照自己確定決議:
□能夠□不能
受托人簽字(公司股東蓋公章):
授權委托時間:時間日期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獨董侯選人申明
聲明人張劍杰,做為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第8屆股東會獨董侯選人,現公布申明和保障,自己與本企業
中間不存在什么危害自己自覺性之間的關系,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深圳交易所業務流程規
則是對獨董侯選人任職要求及自覺性的需求,實際申明如下所示:
一、自己不會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相關規定不可出任董事的情況。
√是□否
二、自己合乎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要求自主的董事任職資格條件。
√是□否
三、自己合乎該企業章程所規定的獨董任職要求。
√是□否
四、自己早已接受培訓并獲得證交所承認的從業證書。
√是□否
五、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六、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共中央紀委《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是□否
七、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
關要求。
√是□否
八、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共中央紀委、國家教育部、監察部門《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有關規定
。
√是□否
九、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央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一、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二、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
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三、自己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其他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規則等針對單獨
董事任職資格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四、自己具有上市企業運行有關基本知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深圳交易所業
務標準,具備五年以上執行單獨董事職責所必須的工作經歷。
√是□否
十五、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親、社會關系均沒有在該企業及其附屬公司就職。
√是□否
十六、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親并不是直接和間接擁有該企業已發行股份1%之上股東,并不是該上市企業前十名持股人中當然
人公司股東。
√是□否
十七、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親沒有在直接和間接擁有該企業已發行股份5%之上股東企業就職,都不在該上市企業前五名股
東企業就職。
√是□否
十八、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親沒有在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及其附屬公司就職。
√是□否
十九、自己不是為了該企業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或其分別附設公司提供會計、法律法規、咨詢等服務項目工作的人員,包含但
不局限于提供服務中介服務的團隊全體成員、各個核查工作人員、在匯報上簽名工作的人員、合作伙伴及負責人。
√是□否
二十、本人不在與本企業和大股東、控股股東或其各自附設公司有重要經濟往來的部門就職,都不在有重要
經濟往來部門的大股東企業就職。
√是□否
二十一、此前在近期十二個月內不具備前六項列出任一種情況。
√是□否
二十二、自己不是被證監會采用證券市場禁入對策,且時限并未期滿工作的人員。
√是□否
二十三、自己不是被證交所公布評定不適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且時限并未期滿工作的人員。
√是□否
二十四、自己并不是近期三十六個月內部原因證券基金違法犯罪,遭受司法部門刑事處分或是證監會行政處罰工作人員。
√是□否
二十五、自己近期三十六月未遭受證交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之上處理決定。
√是□否
二十六、自己已因做為失信懲戒目標等所以被發改委等部委局評定限定出任上市公司董事職位。
√是□否
二十七、自己并不是往日就職獨董期內因連續三次未親身參加董事會會議或是兩度無法親身參加都不授權委托別的董
事參加董事會會議被股東會報請股東會給予更換,沒滿十二個月工作的人員。
□是□否√不適合
二十八、包含該公司在內,自己擔任獨董的海內外上市公司數量不得超過5家。
√是□否
二十九、此前在該企業持續出任獨董不得超過六年。
√是□否
三十、自己早已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規定,授權委托該企業董
事會把個人的職業類型、文憑、專業資格證書、詳盡的工作經歷、所有做兼職情況等詳細資料予以公布。
√是□否
三十一、自己往日就職獨董期內,不會有兩度未親身參加上市公司董事會大會的情況。
□是□否√不適合
三十二、自己往日就職獨董期內,不會有持續十二個月未親身參加上市公司董事會大會次數超出期內董事會會議
總量的二分之一的情況。
□是□否√不適合
最近三年內,此前在全部曾就職上市企業任職期應參加董事會會議0次,未列席會議0次。(未參加指未親身參加
且沒有由他人)
三十三、自己往日就職獨董期內,不會有沒按規定發布獨董建議或公開發表單獨建議經確認顯著與實際不符的情況
。
□是□否√不適合
三十四、自己近期三十六個月內不會有遭受證監會之外的相關部門處罰情況。
√是□否
三十五、自己不會有另外在超出五家之上的企業出任執行董事、公司監事或高管人員的情況。
√是□否
三十六、自己不會有往日就職獨董任期屆滿前被上市企業提早撤職的情況。
□是□否√不適合
三十七、自己不會有危害獨董誠實守信勤懇其他情形。
√是□否
張劍杰自己徹底清晰獨董的工作職責,確保以上申明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不然,自己想要擔負從而所引起的法律依據和理解深圳交易所的自律監管對策或政紀處分。此前在擔該企業單獨董
事期內,將嚴格執行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保證有充足時間和精力盡職履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作出獨
立分辨,不會受到該企業實際控股人、控股股東或其它與公司存在利益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產生的影響。自己出任該公司獨立董事
期內,若出現不符單獨董事任職資格情況的,自己將及時向領導董事會報告并及時辭掉該公司獨立董事職位。
自己受權該企業董事長助理將該說明的具體內容及其它相關個人的信息內容根據深圳交易所電腦主板業務流程會員專區上傳、報贈給深圳市
證交所或對外開放公示,董事長助理的上述行為視作為自己個人行為,由考生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聲明人:張劍杰(簽定)
日期:2023-06-07
證券代碼:002118證券簡稱:*ST紫鑫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單獨董事提名人申明
提名人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現將候選人張劍杰為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第8屆股東會獨董備選
人發布公布申明。被候選人人已書面確認擔任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第8屆股東會獨董侯選人。此次候選人要在充
分掌握被提名人職業類型、文憑、專業資格證書、詳盡的工作經歷、所有做兼職等問題后所作出的,本提名人覺得被提名人符合規定
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規則對獨董侯選人任職要求及自覺性的需求,實際
申明如下所示:
一、被候選人的人都不存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相關規定不可出任董事的情況。
√是□否
二、被提名人合乎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要求自主的董事任職資格條件。
√是□否
三、被提名人合乎企業章程所規定的獨董任職要求。
√是□否
四、被提名人早已接受培訓并獲得證交所承認的從業證書。
√是□否
五、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六、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共中央紀委《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
的有關規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共中央紀委、國家教育部、監察部門《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有關
要求。
√是□否
九、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中央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
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出任獨董不容易違背其他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規則等針對
單獨董事任職資格的有關規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有上市企業運行有關基本知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深圳市股票交易
所交易規則,具備五年以上執行單獨董事職責所必須的工作經歷。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親、社會關系均不是企業及其附屬公司就職。
√是□否
十六、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親并不是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之上股東,并不是上市企業前十名持股人中普通合伙人
公司股東。
√是□否
十七、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親沒有在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之上股東企業就職,都不在上市企業前五名公司股東
企業就職。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親沒有在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及其附屬公司就職。
√是□否
十九、被候選人并不是為公司發展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或其分別附設公司提供會計、法律法規、咨詢等服務項目工作的人員,包含
但不僅限于提供服務中介服務的團隊全體成員、各個核查工作人員、在匯報上簽名工作的人員、合作伙伴及負責人。
√是□否
二十、被候選人的人都不在和企業和大股東、控股股東或其各自附設公司有重要經濟往來的部門就職,都不在有重
大經濟往來部門的大股東企業就職。
√是□否
二十一、被候選人人們在近期十二個月內不具備前六項列出任一種情況。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證監會采用證券市場禁入對策,且時限并未期滿工作的人員。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證交所公布評定不適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且時限并未期滿工作的人員
。
√是□否
二十四、被候選人并不是近期三十六個月內部原因證券基金違法犯罪,遭受司法部門刑事處分或是證監會行政處罰工作人員。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近期三十六月未遭受證交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之上處理決定。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已因做為失信懲戒目標等所以被發改委等部委局評定限定出任上市公司董事職位。
√是□否
二十七、被候選人并不是往日就職獨董期內因連續三次未親身參加董事會會議或是兩度無法親身參加都不授權委托其
他執行董事參加董事會會議被股東會報請股東會給予更換,沒滿十二個月工作的人員。
□是□否√不適合
二十八、包含企業以內,被提名人擔任獨董的海內外上市公司數量不得超過5家。
√是□否
二十九、被候選人人們在企業持續出任獨董不得超過六年。
√是□否
三十、本提名人早已催促董事會要被提名人職業、文憑、專業資格證書、詳盡的工作經歷、所有做兼職情況等詳細資料
予以公布。
√是□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往日就職獨董期內,不會有兩度未親身參加上市公司董事會大會的情況。
□是□否√不適合
三十二、被提名人往日就職獨董期內,不會有持續十二個月未親身參加上市公司董事會大會次數超出期內股東會
大會總量的二分之一的情況。
□是□否√不適合
最近三年內,被候選人人們在此次候選人上市企業任職期應參加董事會會議0次,未列席會議0次。(未參加指未親身出
席且沒有由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往日就職獨董期內,不會有沒按規定發布獨董建議或公開發表單獨建議經確認顯著與實際不符的
情況。
□是□否√不適合
三十四、被提名人近期三十六個月內不會有遭受證監會之外的相關部門處罰情況。
√是□否
三十五、被候選人的人都不存有另外在超出五家之上的企業出任執行董事、公司監事或高管人員的情況。
√是□否
三十六、被候選人的人都不存有往日就職獨董任期屆滿前被上市企業提早撤職的情況。
□是□否√不適合
三十七、被候選人的人都不存有危害獨董誠實守信勤懇其他情形。
√是□否
本提名人確保以上申明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不然,本提名人想要擔負從而
所引起的法律依據和理解深圳交易所的自律監管對策或政紀處分。
本提名人受權企業董事長助理將該說明的具體內容根據深圳交易所電腦主板業務流程會員專區上傳、報贈給深圳交易所或對外開放公示,董事長助理的上述行為視作為根本提名人個人行為,由本提名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名人(蓋公章):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日期:2023-06-07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獨董有關第八屆股東會
第十一次大會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依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作為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的獨董,秉著對企業及公司股東負責任的態度,依照求真務實的標準,大家對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十一次大會的有關提案及其它事項展開了用心決議。根據足夠的財務盡職調查,對于相關事宜發布下列單獨建議:
《關于提名選舉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此次候選人張劍杰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獨董考生的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此次被提名的執行董事侯選人具有《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任職要求條件的相關規定,有著執行董事職責應當掌握的技能;
大家同意將張劍杰做為公司獨立董事侯選人遞交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決議。
獨董簽字:李拓
2023年6月7日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獨董有關第八屆股東會
第十一次大會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依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作為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的獨董,秉著對企業及公司股東負責任的態度,依照求真務實的標準,大家對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十一次大會的有關提案及其它事項展開了用心決議。根據足夠的財務盡職調查,對于相關事宜發布下列單獨建議:
《關于提名選舉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此次候選人張劍杰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獨董考生的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此次被提名的執行董事侯選人具有《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任職要求條件的相關規定,有著執行董事職責應當掌握的技能;
大家同意將張劍杰做為公司獨立董事侯選人遞交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決議。
獨董簽字:帕力旦尼亞孜
2023年6月7日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獨董有關第八屆股東會
第十一次大會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依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作為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的獨董,秉著對企業及公司股東負責任的態度,依照求真務實的標準,大家對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十一次大會的有關提案及其它事項展開了用心決議。根據足夠的財務盡職調查,對于相關事宜發布下列單獨建議:
《關于提名選舉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此次候選人張劍杰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獨董考生的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此次被提名的執行董事侯選人具有《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任職要求條件的相關規定,有著執行董事職責應當掌握的技能;
大家同意將張劍杰做為公司獨立董事侯選人遞交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決議。
獨董簽字:程巖
2023年6月7日
證券代碼:002118證券簡稱:*ST紫鑫公示序號:2023-074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第八屆股東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示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第九次例會于2023年6月7日以當場表決方式舉辦,會議報告于2023年6月5日以手機、電子郵箱等形式傳出,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例會應參加執行董事7名,真實參加執行董事7名。此次會議的舉行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會議的舉辦程序流程、決議結論均真實有效。
大會在企業會議室召開,由孟祥林先生組織,公司監事韓明,代董事長助理孟祥金出席了大會。經與會董事用心決議,已通過如下所示提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選舉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決議結論:7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允許候選人張劍杰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獨董侯選人。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孟祥金先生擔任第八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決議結論:7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競選孟祥林先生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老總,其任職期自此次會議根據之日起,至企業第八屆股東會任期屆滿時止。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八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議案》
決議結論:7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競選股東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會如下所示,任職期自此次會議根據之日起,至企業第八屆股東會任期屆滿時止:
審計委員會:孟祥金、程巖、李拓、帕力旦?尼亞孜,在其中程巖為召集人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孟祥金、帕力旦?尼亞孜、李拓,在其中帕力旦?尼亞孜為召集人
提名委員會:孟祥金、李拓、程巖,在其中李拓為召集人
發展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孟祥金、孫莉莉、徐文慶、孫作蕓、帕力旦?尼亞孜,在其中孟祥金為召集人。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決議結論:7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企業定為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在下午15:00,在長春市南關區東頭道街137號企業會議室召開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
三、備查簿文檔
《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附:企業第八屆股東會獨董候選人簡歷。
張劍杰個人簡歷
張劍杰老先生,中國籍,漢族人,1951年出世,1979年-1982就讀浙江省嘉興師范專科學校。1983年-1991年浙江德清縣武養老院車輛大修廠任財務科長。1992年-1998年浙江省佐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任財務經理。1999年-2013年浙江省佐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任商務總監。張劍杰先生與我們公司或大股東、控股股東以及其它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不會有關聯性;未擁有我們公司股權;并不是失信執行人;并不是失信者直接責任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證監會及其它相關部門懲罰和證交所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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