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版)
線下項目路演推薦環節除外國投資者、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投資人及印證侓師之外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線下項目路演,對面對倆家及兩個之上投資人的推介活動全過程音頻。
外國投資者及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定于2023年6月8日(T-1日)統籌安排本次發行網上路演,項目路演推薦具體內容不超過《招股意向書》以及他已經公開數據范疇。有關網上路演的詳細信息客戶程序2023年6月7日(T-2日)發表的《重慶智翔金泰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下稱“《網上路演公告》”)。
二、戰略配售
(一)此次戰略配售的整體分配
1、本次發行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為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投股公司為華泰自主創新股票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泰創業投資”)。
2、本次發行原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458.4000億港元,占原始發行數量的5.00%。最后戰略配售數量和額度將于2023年6月7日(T-2日)明確發行價后確定。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最后配股數量以及原始配股數量差值將依據回撥機制要求的基本原則開展回拔。
(二)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
1、投股行為主體
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照《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投股主體是華泰創業投資。
2、投股總數
依據《實施細則》規定,投股數量和額度將依據外國投資者此次公開發行股票規模劃檔明確:
(1)發行規模不夠10億的,投股比例是5%,但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余元;
(2)發行規模10億元以上、不夠20億的,投股比例是4%,但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余元;
(3)發行規模20億元以上、不夠50億的,投股比例是3%,但不超過人民幣1億人民幣;
(4)發行規模50億元以上的,投股比例是2%,但不超過人民幣10億人民幣。
實際投股額度將于2023年6月7日(T-2日)發行價確認后確立。
華泰創業投資的原始投股比例是此次發行數量5%,即458.4000億港元。因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最后具體申購數量以及最后具體發行規模有關,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明確發行價之后對華泰創業投資最后具體申購總數作出調整。
(三)配股標準
參加此次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已經與外國投資者簽定戰略配售協議書,沒有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還許諾依照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申購其服務承諾申購的股票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繳納申購資產。
2023年6月6日(T-3日)前,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將為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全額交納申購資產。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在確認發行價后依據本次發行標價情況判斷各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最后配股額度、配股總數,如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獲配額度小于其預繳稅款金額,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退還差值。
2023年6月8日(T-1日)發布的《發行公告》將公布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名字、戰略配售回拔、獲配股票數及其限售期分配等。2023年6月13日(T+2日)發布的《重慶智翔金泰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下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將公布最后獲配參與其中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名字、股票數及其限售期分配等。
(五)限售期限
華泰創業投資此次投股獲配股票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的時候起24月。
限售期期滿后,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對獲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證監會和上海交易所有關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六)審查狀況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及與聘用的北京中行(上海市)法律事務所對此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的選擇規范、配股資質及存不存在《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所規定的嚴令禁止情況進行核實,同時要求外國投資者和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就審查事宜出示承諾書。有關審查文件和法律意見書將在2023年6月8日(T-1日)開展公布。
(七)認購賬款交納及驗資報告分配
2023年6月6日(T-3日)前,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理應全額交納新股申購資產。
上面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將在2023年6月15日(T+4日)對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交納的申購資產到賬問題進行檢審,并提交匯算清繳報告。
(八)有關服務承諾
根據《實施細則》和《承銷業務規則》,華泰創業投資已簽定《關于參與重慶智翔金泰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并在科創板上市的戰略配售承諾函》,對《實施細則》和《承銷業務規則》所規定的相關事宜展開了服務承諾。
參加配股的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服務承諾,不運用獲配證劵獲得股東影響力危害外國投資者正常的生產運營,沒有在獲配證劵限售期內謀取外國投資者管控權。
三、線下初步詢價分配
(一)網下投資者參與其中條件和價格規定
1、此次網下發行對象是經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注冊的證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車險公司、代理記賬公司、達標境外機構及合乎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投資者。其他法人和管理、投資者不可參加此次線下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
2、參加此次網下發行的投資人必須符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承銷業務規則》《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和《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等標準所規定的網下投資者規范。
3、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根據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開展,網下投資者理應申請辦理進行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網下投資者CA資格證書后才可參加本次發行(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網下投資者CA資格證書即原線下IPO認購服務平臺CA資格證書)。
4、以本次發行初步詢價號開始第四個交易時間2023年6月2日(T-5日)為基準日,除開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技創新創業等內容封閉式運行股票基金與封閉式運行戰略配售基金在這個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含基準日)所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每日平均總市值應是1,000萬余元(含)之上之外,別的參加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在這個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含基準日)所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每日平均總市值應是6,000萬余元(含)之上。市值計算標準依照《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實行。
5、擬參加此次網下發行中的所有網下投資者,應當2023年6月1日(T-6日)至2023年6月5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據國泰君安發售平臺網站(網站地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在線申請承諾書以及相關審查原材料,與此同時填好同時提交資金證明及有關材料。以上文檔需要經過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審查驗證。建議使用Chrome電腦瀏覽器登錄系統。如有問題歡迎來電咨詢熱線電話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021-23187191。
合乎這些條件并且在2023年6月5日(T-4日)12:00時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注冊且開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網下投資者CA證書網下投資者和配售對象方可參加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
6、若配售對象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范化的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除達到投資者申請注冊網下投資者的前提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在中國證券投資中基協進行備案,且不斷合乎中國證券投資中基協備案標準;
(2)具備一定的投資管理整體實力,其管理方法在中國證券投資中基協備案商品總數量近期2個一季度應均是10億人民幣(含)之上,且近三年管理方法產品中最少有一只持有期2年(含)以上商品;
(3)合乎監督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標準的其他要求;
投資人應當2023年6月5日(T-4日)下午12:00前遞交在監管部門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及其私募基金商品設立的備案程序等有關審查原材料。期貨交易投資管理分公司參考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管。
7、嚴禁參加此次網下詢價和網下發行投資人的范疇
網下投資者歸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參加此次網下發行:
(1)外國投資者以及公司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和其它職工;外國投資者以及公司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可以直接和間接執行操縱、共同控制或增加深遠影響的企業,及其該公司控股股東、子公司和大股東操縱的許多分公司;
(2)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和其它職工;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可以直接和間接執行操縱、共同控制或增加深遠影響的企業,及其該公司控股股東、子公司和大股東操縱的許多分公司;
(3)主承銷以及大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和其它職工;
(4)以上第(1)、(2)、(3)項上述者的密切相關的家庭主要成員,包含另一半、兒女及配偶、爸爸媽媽及其配偶的爸媽、兄妹及配偶、伴侶的兄妹、兒女伴侶的爸爸媽媽;
(5)以往6個月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存有證券承銷、包銷業務往來的企業以及持倉5%之上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或已經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簽定證券承銷、包銷合同和協議或達到有關意愿的企業以及持倉5%之上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
(6)根據配股可能造成不正當行為或不當得利的許多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和管理;
(7)列為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出現異常名冊和限制名單里的投資人或配售對象;
(8)私募基金資產管理產品,或以博得證劵一、二級市場價格比為基本投資的目的股票投資商品;
(9)參加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投資人。
以上第(2)、(3)項規定的嚴禁配售對象管理的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以外,但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別的主管機構的相關規定。以上第(9)項里的證券基金管理員管理的未參加戰略配售的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以外。
8、此次網下發行每一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票數最高為3,500億港元,占線下原始發行數量的50.23%。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風險管控和合規,謹慎適時調整擬認購價格與擬股票數量。參加初步詢價時,請尤其注意擬認購價格與擬股票數量相對應的擬申購額度是不是超出其發放給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以及在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填寫的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請尤其注意擬申購額度是不是超出初步詢價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5月30日,T-8日)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發覺網下投資者不執行行業管理規定,超出相對應總資產認購的,可以拒絕或去除該配售對象的價格。
9、每一配售對象只能選網下發行或是網上發行一種方式開展認購。凡參加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論是否合理價格,均不能參加網上發行。
10、參加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投資人不可參加此次公開發行新股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但證券基金管理員管理的未參加戰略配售的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以外。
11、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初步詢價及配股時對網下投資者存不存在嚴令禁止情況進行核實,投資人應按照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需求進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給予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分配控股股東采訪、屬實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會關系名冊、相互配合其他關聯性調研等),如網下投資者回絕相互配合審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它們的存在嚴令禁止情況的,或經核實不符配股資質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有權利拒不接受其初步詢價或是向開展配股。
(二)網下投資者審查原材料的遞交方法
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應當2023年6月1日(T-6日)至2023年6月5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據國泰君安發售平臺網站(網站地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在線申請承諾書以及相關審查原材料,與此同時填好同時提交資金證明及有關材料。根據要求填好同時提交關聯企業情況表、網下申購承諾書、投資人情況表(如果需要)、私募產品辦理備案函(如果需要)等及投資人情況表等詢價采購資質申報材料和配售對象總資產統計表、《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等整套資金證明原材料。如未按照要求遞交,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有權利評定該配售對象的認購失效。《網下投資者承諾函》規定,網下投資者一旦價格則視為接納本次發行的線下限售期分配。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進而得到網下配售的配售對象服務承諾其帳戶獲配股票數的10%(向上取整測算)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的時候起6月。
建議使用Chrome電腦瀏覽器登錄系統。如有問題歡迎來電咨詢熱線電話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021-23187191。
網下投資者需要提供的材料包含:網下投資者承諾書(投資者);網下投資者關聯性核查表(投資者)。網下投資者一旦遞交并上傳,則視為允許還許諾網下投資者承諾書(投資者)和網下投資者關聯性核查表(投資者)的原文具體內容,還許諾已屬實帶來了此次網下發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遞交給國泰君安的網下投資者上報材料電子檔與紙版蓋章版具體內容一致,全部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要擔負因提供材料虛報所形成的一切義務。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安排人員在2023年6月1日(T-6日)至2023年6月5日(T-4日)下午12:00期內(9:00-12:00,13:00-17:00)接通熱線電話。
網下投資者所提供的總資產證明文件應符合如下所示規定:
1、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達標境外機構證劵投資賬戶等配售對象,應當由網下投資者自主出示總資產匯報加蓋單位公章,或通過托管機構出示總資產匯報加蓋公司估值或代管業務專用章。出示組織正常情況下應填好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公布日上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配售對象賬戶資產估值表格中資產總額額度;配售對象帳戶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出示組織正常情況下應填好初步詢價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5月30日,T-8日)配售對象帳戶資產估值表格中資產總額額度。
2、技術專業投資者直營投資賬戶類配售對象,應當由網下投資者自主出示總資產匯報加蓋單位公章。出示組織正常情況下應填好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公布日上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配售對象股票賬戶和資金帳戶里的資產總額額度。
3、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方案、保險資產管理商品、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配售對象,應當由托管機構出示總資產匯報加蓋公司估值或是代管業務專用章。如銀行金融托管機構沒法出示總資產匯報,應當由托管機構出示基金估值表加蓋公司估值或是代管業務專用章,及其網下投資者自主出示總資產匯報加蓋單位公章,基金估值表和總資產匯報數據信息應保持一致。出示組織正常情況下應填好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公布日上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配售對象賬戶資產估值表格中資產總額額度。
除此之外,除證券基金、養老保險金、社會保險基金、年金基金、險資、達標境外機構證劵投資賬戶、組織直營投資賬戶以外的其他配售對象還需提供《出資方基本情況表》,并提供產品備案證明材料(包含但是不限于辦理備案函、備案查詢系統截圖),配售對象為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規劃的還須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證明材料(包含但是不限于備案函、登記管理系統截圖)。
特別提示:(1)立即下載適用此次新項目最新發布的服務承諾函模板。承諾書及審查文件模板見國泰君安發售平臺網站“下載模板”;(2)請填寫同時提交《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證明材料(3)每一位投資人有且僅有一次申請注冊機遇;(4)除承諾書和《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證明材料外,別的辦理備案原材料一經提交就可以保存在“上報材料”中,信息內容同樣的辦理備案原材料切勿不斷提交。請投資人僅僅在必須變更備案材料信息時,傳上去辦理備案原材料;(5)請投資人立即維護保養“上報材料”,以保證所遞交的辦理備案原材料具體內容精確。每一位投資人僅有一次遞交機遇;(6)承諾書仍要遞交適用該項目的最新版本。
投資人需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適時調整認購經營規模,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申購額度不能超過該配售對象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一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正常情況下不能超過詢價采購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即2023年5月30日(T-8日)的商品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若出現配售對象擬申購額度超出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配售對象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一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資產總額的情況,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可以拒絕或去除有關配售對象價格,并申報中國證券業協會。
網下投資者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遞交以上原材料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把它價格做為失效價格解決。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與侓師對投資相關資質標準進行核實,如投資人滿足條件、不予以相互配合或者提供不實信息,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把它價格做為失效價格解決。因投資者提供信息與具體情況不一致導致的后果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三)網下投資者資質審查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同印證侓師對投資資質證書進行核實且有很有可能同時要求進一步給予證明材料,投資人應予以緊密配合。如投資人滿足條件、投資人或者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商品(含期貨交易所以及資管子公司資管計劃)的出資人歸屬于《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所定義的關聯企業、投資人回絕相互配合審查、無法詳細遞交有關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們的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公告所規定的嚴禁參加網下發行情況的,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加此次網下發行、把它價格做為失效價格處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發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網下投資者違規參加此次新股上市網下發行的,應自己承擔所產生的主要責任。
網下投資者需自主審批核對關聯企業,保證沒有參加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和外國投資者存有一切直接和間接關聯性新股網下詢價。投資人參加詢價采購則視為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和外國投資者不存在什么直接和間接關聯性。若因投資人的緣故,造成關聯企業參加詢價采購或出現關聯企業配股等狀況,投資人需承擔從而所形成的主要責任。
(四)遞交定價原則與建議價格或價格定位
1、網下投資者須于招股意向書發表日(2023年6月1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詢價日(2023年6月6日,T-3日)9:30前,根據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遞交定價原則以及給的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未能詢價采購開始之前遞交定價原則與建議價格或價格定位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加詢價采購。
2、定價原則理應最少包含網下投資者內部結構單獨編寫完成調查報告,及調查報告申請流程證明材料(若有)。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外國投資者基本面研究、外國投資者營運能力和財務狀況分析、有效市場估值capm模型、實際價格提議或是提議價格定位等相關信息。價格提議為價格定位的,最大價格和最少價錢的差值不能超過最少價錢的20%。網下投資者應當按照定價原則給的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開展價格,正常情況下不可修改意見價錢或是超過提議價格定位。
(五)初步詢價
1、此次初步詢價根據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開展,網下投資者應當2023年6月5日(T-4日)下午12:00時在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科創板上市網下投資者配售對象的申請注冊工作任務,且開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CA資格證書,變成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的消費者后才可參加初步詢價。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買賣平臺網址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滿足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能通過以上網站地址參加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
2、此次初步詢價時間是在2023年6月6日(T-3日)9:30-15:00。在相關期限內,網下投資者可以通過上海交易所網絡平臺填好、遞交擬認購價格與擬股票數量。
特別提醒:為進一步催促網下投資者充分發揮技術專業的市場化定價能力,遵照單獨、客觀性、誠實守信標準,在全面、深入分析的前提下適時調整申報價格,規定網下投資者在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上對總資產和謹慎價格開展服務承諾。網下投資者按下列規定實際操作:
初步詢價前,網下投資者需在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內填寫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的資產總額;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填寫截止到初步詢價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5月30日,T-8日)的資產總額。網下投資者在網絡交易網站填報的總資產理應與其說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所提供的總資產匯報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中標明的總資產一致;不一致的,所帶來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己承擔。
網下投資者需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適時調整認購經營規模,擬申購額度正常情況下不能超過配售對象近期一個月底(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擬申購額度正常情況下不能超過初步詢價此前第五個交易時間(2023年5月30日,T-8日)的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資產總額的孰低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發覺網下投資者不執行行業管理規定,超出相對應總資產認購的,可以拒絕或去除該配售對象的價格。
投資人在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填好總資產的相關流程是:
(1)投資人在提交初詢價格前,需對謹慎價格開展服務承諾,不然進不去初步詢價上傳環節。承諾內容為“參加此次股票申購的網下投資者及相關人員已遵照單獨、客觀性、誠實守信標準,認真履行價格評估和決策制定,在全面科學研究的前提下客觀謹慎價格,在外國投資者運行發行后、詢價采購完畢時不泄漏此次價格、探聽別人價格,不有意放低或提高價錢,不會有同參加詢價采購的許多網下投資者及相關人員、外國投資者及其主承銷開展勾結價格、商議價格等所有違規操作”。
(2)投資人在提交初詢價格前,理應服務承諾總資產狀況,不然進不去初詢上傳環節。承諾內容為“參加此次股票申購的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對象已完全悉知,將會對初詢公示標準的基準日相對應的總資產是不是超出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擬認購價錢×初詢公示里的網下申購總數限制)進行核對,該確定與事實相符合。以上配售對象擬申購額度(擬認購價錢×擬股票數量)不得超過其總資產,并已依據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規定遞交總資產數據信息,這一數據真正、精確、合理。以上網下投資者及配售對象自己承擔因違反上述情況服務承諾而引起的所有不良影響”。
(3)投資人需在初詢報價表格中填好“總資產是不是超出本次發行可申購額度限制”和“總資產(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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