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3版)
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金額。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7000股。具體的在線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為2025年3月5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可用于2025年3月7日(T日)認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0、獨立表達認購意向: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1、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在線和線下認購后,將根據在線認購情況確定是否在2025年3月7日(T日)啟動回撥機制,并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六、本發行回撥機制”。
12、分配投資者支付和放棄股票處理:線下投資者應于2025年3月11日根據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初步配售數量(T+2日)16:00前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單獨支付。如果同日獲得多只新股,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后,應按照《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5年3月11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網上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
13、暫停發行: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具體暫停條款見“十、暫停發行”。
14、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全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應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線下投資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當合并計算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違規數量。在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線認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
15、股票發行后計劃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較高。創業板公司具有研發投資大、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和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并做出投資決定。
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6、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
保薦人(主承銷商)應保留本次詢價公告及本次發行的相關問題的最終解釋權。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風險,認真研究發行人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充分考慮以下風險因素,認真參與新股發行的估值、報價和投資:
1、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上市公司行業統計分類指南》(2023年),紙制餐具屬于“C22” 塑料餐具屬于“C29橡膠和塑料制品行業”,因為公司的主要收入來自紙制餐具,所以公司屬于 “C22 造紙和紙制品行業”。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發布了行業平均市盈率,請參考投資者的決策。如果發行市盈率高于行業平均市盈率,則存在未來發行人估值水平回歸行業平均市盈率、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
2、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恒信生活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0萬股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注冊(證監會許可證)〔2024〕1909號)。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上市公司行業統計分類指引》(2023年),紙制餐具屬于“C22” 塑料餐具屬于“C29橡膠和塑料制品行業”,因為公司的主要收入來自紙制餐具,所以公司屬于 “C22 造紙和紙制品行業”。本次發行的贊助商(主承銷商)為華安證券。發行人股票稱為“恒信生活”,股票代碼為“301501”,適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離線認購和在線認購。
2、本次擬公開發行股份2550.00萬股,占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25.00%。所有新股均為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不得公開發行股份。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10200.00萬股。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僅為發起人(主承銷商)相關子公司的后續投資(如有)。初始戰略配售發行量為127.50萬股,占發行量的5.00%。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最終戰略配售數與初始戰略配售數之間的差額將按照“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中回撥機制規定的原則進行回撥。
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量為1695.75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后發行量的70.00%;網上初始發行量為726.75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后發行量的30.00%。最終線下和線上發行的總數為本次發行的總數,扣除最終戰略配售的數量。線下和線上最終發行的數量將根據回撥確定。
3、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如有)由發起人(主承銷商)組織實施;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通過離線初步查詢直接確定發行價格,離線不再進行累計投標。發起人(主承銷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離線發行電子平臺組織實施初步查詢和離線發行;在線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在認購時不需要支付認購資金。
4、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5年3月3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投資者必須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網站如下:https://eipo.szse.cn,請通過上述網站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報價和查詢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30-15:00.請參考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的相關操作方法(www.szse.cn)發布的《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線下投資者應在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即2025年2月28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象注冊。
華安證券根據《管理辦法》、《業務實施細則》、《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線下投資者標準。具體標準和安排見本公告“3。參與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和條件”。
只有符合華安證券和發行人確定的線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不符合相關標準并參與本次初步查詢的,應當承擔本次行為造成的一切后果。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設定報價無效,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信息。
請注意,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調查和配售前檢查線下投資者是否禁止,線下投資者應按發起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的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他相關關系調查等)。如果線下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或驗證后不符合配售資格,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初步調查或配售。
5、發行人將在管理層推廣線下路演和線上路演。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于2025年3月6日舉行(T-1日)推廣網絡路演。有關網絡路演的詳細信息,請參閱2025年3月5日。(T-2日)發布的《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告》)。
6、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低單位為0.01元;單個配售對象參與線下發行的最低申報金額為100.00萬股,申報金額超過100.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00萬股的整數倍,不得超過850.00萬股。投資者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初步調查,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認真合理確定申報價格和擬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資產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符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總資產規模認購的,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7、2025年3月6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T-1日)線下投資者報價、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關聯方驗證結果、有效報價投資者名單等信息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8、線下和線上認購發行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認購情況,于2025年3月7日(T日)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調整線上線下發行規模。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考本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9、每個配售對象只能在線或在線發行中選擇一種認購方式。參與初步詢價的,無論是否有效,均不得參與在線認購。
10、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見本公告“七、線下配售原則及方式”。2025年3月11日(T+2日)當日16:00前,線下投資者應根據《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11、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綜合考慮發行、市場溝通等,本次發行不采用超額配售選擇。
12、本公告僅說明本次發行中的相關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如果投資者想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信息,請仔細閱讀2025年2月27日(T-6日,在深交所網站上登載(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網(http://www.cninfo.com.cn)招股說明書。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方式
1、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5萬股普通股(A股)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批準,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注冊(證券監督管理許可證)〔2024〕1909號)。發行人股票簡稱“恒信生活”,股票代碼為“301501”,適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線下認購和網上認購。
2、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線下詢價和配售,以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進行線上定價和發行。發行人和贊助商(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贊助商(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和線上線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實施初步詢價和線下發行;在線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
3、本次發行不安排對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和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如果發行價格超過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4、本公告所稱“線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線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線下投資者的具體標準見本公告“三、(一)參與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和條件”。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線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5、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將見證整個發行和承銷過程,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
(二)公開發行新股數量和舊股轉讓安排
本次發行向公眾公開發行新股(以下簡稱“發行新股”)250.00萬股。本次發行不轉讓舊股。
(3)線下、線上發行數量及戰略配售
1、擬公開發行股份250.00萬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行股份。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10.2萬股。
2、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僅為發起人(主承銷商)相關子公司的后續投資(如有)。初始戰略配售發行量為127.50萬股,占發行量的5.00%。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最終戰略配售數與初始戰略配售數之間的差額將按照“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中回撥機制規定的原則進行回撥。
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量為1695.75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后發行量的70.00%;網上初始發行量為726.75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后發行量的30.00%。最終線下和線上發行的總數為本次發行的總數,扣除最終戰略配售的數量。線下和線上最終發行的數量將根據回撥確定。2025年3月11日,線下和線上發行的最終數量和戰略配售將確定(T+2日)發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明確。
(四)定價方式
本次發行直接通過向合格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來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在定價過程中,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綜合考慮初步查詢數據、公司盈利能力、未來增長和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具體安排見本公告“4。確定發行價格和有效報價投資者”。
(五)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獲得配股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無限期的,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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